为切实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略) 场监督管理 (略) 开展汽车销售行为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24年3月7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对25家汽车销售企业( (略) 商务局提供)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用全覆盖检查,由科室、稽查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所落实。
四、检查重点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存在只标示厂家指导价不标示本店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动不及时更新标价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抽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强制搭售捆绑销售、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我局统一制订了《汽车销售违法行为提醒告诫书》和《汽车销售行业明码标价参考板》,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多种方式加大对汽车消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事前提醒告诫,做好《提醒告诫书》的发放和明码标价规范工作,持续关注汽车消费舆情动态,切实规范汽车销售行为。
(二)强化沟通配合。我局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信息交流,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协同价监、反不正当竞争、产品流通监管等条线力量,对财务账簿、现场标价、销售合同、广告宣传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附件: 附件1:企业清单.xls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