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JZB[CS]*-1
二、项目名称:宁化县长征出发纪念馆(宁化县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 (略) | (略) 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8层 | 1,194,1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化县长征出发纪念馆(宁化县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宁化县长征出发纪念馆(宁化县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物业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 | 年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1,194,1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海军 |
评审专家: | 柯瑜明 、 肖毓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三明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 1647 7070 5250 52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化县长征出发纪念馆(宁化县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1.655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5家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成交供应商福建 (略) ,评审总得分为96.69分。
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章进行合同公开,成交供应商方可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 (略)
地址: (略) 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电话:0598-*、*
三明 (略)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