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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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庐江县自然资 (略) | 生成日期: | 2024-08-02 |
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庐江县土地收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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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庐江县自然资 (略) | ||
生成日期: | 2024-08-02 | ||
名??称: | 庐江县土地收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号 | ||
关键词: |
庐江县土地储备中 (略) 开元 (略) 进行收储,为确定评估单位,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 (略)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土地储备中心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评估服务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 (略) 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开元 (略) 土地收储评估服务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综合预算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项目概况:庐江县土地储备中 (略) 开元 (略) 进行收储,需对该公司的土地及房屋进行评估。
5.合同履行期限: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工作。
6.项目单位:庐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7.联系电话:#
8.最高限价:项目结算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必须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并取得省级自然资源、房产等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的估价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报价要求
1、评估收费标准以安 (略) 《关于调整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67号)、 (略) (略) 《 (略)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价房[2009]228号])文件为基准收费,例:若投标单位服务收费为基准收费的75%,投标费率即为75%,但房产、土地收储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元。
2、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费率,出现两个及以上费率的为无效标。
3、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费率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15:00 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方式:庐江县庐城 (略) (略) (略) 庐江县自然资 (略) 五楼庐江县土地储备中心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需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 (略) 四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 (略) 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略) 罚。
十、付款方式:
评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 (略) (略) (略)
联系人:胡宪鸾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 (略)
地址:庐江县庐 (略) 266号
电话:0551-#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 (略) 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