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略) 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场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理 (略) 受南涧彝族自自 (略) 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南 (略) 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场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该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 (略) 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场地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MYZB-2024-6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驾驶人全科目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全科目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服务(简称科目二考试)、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服务(简称科目三考试)的考试场地及设施服务招标。
5.服务期限:三年(起始时间以考场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6.采购方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7.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人数 | 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科目一考场 | 500人/月 | 7元/人次 | 项目费用包含场地、设备、人员、网络等社会考场全部费用。 |
2 | 科目二考场 | 400人/月 | 16元/人次 | |
3 | 科目三考场 | 400人/月 | 16元/人次 |
注:以上项目全部内容,必须分项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结算:最终结算时,以参加考试(科一、科二、科三)人数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公章);
④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信誉:
①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②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须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条件:
(1)必须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条件;
(2)必须是在南 (略) 内(以南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为中心方圆六公里范围内)的驾驶人考场(须提供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且无其他权利瑕疵的证明材料;或土地属于租赁的,从中标之日起,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或由投标人提供符合考场建设标准的土地使用权限承诺书)。如因土地使用权及面积引起争议的,由中标方负责举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4)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2.1现场获取方式及地点: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南涧县南 (略) 50号二楼领取。
2.2邮箱获取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联系人、*@*q.com邮箱,确定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磋商文件资料费:*/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单位名称:大理 (略)
汇款开户行:中国 (略) 南涧支行
账号:*4455
工商银行支行号:*
5.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注: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8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南涧县南 (略) 50号三楼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涧县南 (略) 50号三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均在中国 (略) (略) (采 (略) )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涧彝族自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南涧县南 (略) 67号
联系方式:杨丽星 * 0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理 (略)
地址:南涧县南 (略) 50号
联系方式:段金芬 杨俊超 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金芬 杨俊超
电话:* * 0872-*
日期: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