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交易公告】乌市头屯河区北站库区房屋及场地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正在报名]
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托 (略) (略) (略) 房屋及场地租赁经营权(除农资公司库房占用外)。库区土地使用权面积(略).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4.90平方米。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以实际现状为准。
一、标的概况如下:
1、标的所在地:乌市 (略) (略) 177号
2、权证及土地权证:此标的“双证”齐全
4、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3、用途:仓储用地
4、租赁期限:3年租期,3年内租金不变
5、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方)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租方)交纳(第一年)租金。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竞买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4、本标的有优先承租权。
三、相关事宜特别说明:
1、依照委托方明示:拍卖成交后,如竞得人单方悔拍,除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当承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差额部分。且竞得人单方悔拍后,拍卖人须将租赁履约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委托方
2、买受人(或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消耗的水、电、暖、气费、物业费、垃圾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或承租方)自行承担。
3、买受人(或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范围内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略) 内使用安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租赁经营权拍卖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拍卖机构佣金按约定条款执行,由买受人(或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买受人(或承租方)不得改变地上房屋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若需装修、修缮、添置设施设备等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在租赁期间,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或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消防、经营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或承租方)承担。
6、其他具体租赁事项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四、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8:00止
温馨提示:查勘现场标的请提前1日预约,在工作时间内查勘标的。
五、展示地点:标的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租文件在拍卖人所在地展示
六、拍卖方式:采用“线上”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或承租方)。
七、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18:00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线下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进行竞买登记,线上自行注册账号和密码并报名本场拍卖会。
(三)资格确认:竞买人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可向拍卖人咨询),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获取拍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拍须知规则、租赁经营权特别注意事项)签署认可完全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成为适格的竞买人。
八、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3日16:00时
九、 (略) : (略) http://**)
拍卖地点: (略) 第六分中心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见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18:00时(以到达收款银行系统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整,(小写)(¥(略).00元)。
十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收款账户名:新疆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哈密分行
账号:3011 0001 0902 2508 183
行号:1028 8400 0049
汇款用途:竞买保证金
特别提示:请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分别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第三方代付;备注写清汇款用途,不接受现金支付。
十二、竞买手续办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18:00时止逾期不办理。
十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新疆 (略) ,未公告事宜,以本标的拍卖人向竞买人展示(或竞买人签署认可)的拍租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略) 李芳
新疆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