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魏峰线与讲武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并且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 *.2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6日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号)。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50%首付款,剩余50%连同银行利息,于一年内缴清。(具体数额以税务系统计算为准)。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不设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竞得。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 (略) 西段北侧13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