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公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参与、监督作用,提高规划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盐池县民族西街南侧地块(E-03-04、E-03-05)控制性详细规划调进行批前公示。
一、基本情况
依据《盐池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规定,E-03-04地块及E-03-05地块均位于盐 (略) 西侧、民族西街南侧(原汽车站内),总用地面积3.92公顷(合58.89亩),其中地块E-03-04用地规模为1.29公顷(合 19.35亩),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建筑限高小于等于12m;地块 E-03-05用地规模为2.64公顷(合39.6亩),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 0.6,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
二、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地块 E-03-04中 0.33公顷(4.95亩)
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将地块E-03-05中 1.44公顷(21.6
亩)交通枢纽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
(2)容积率:将两宗地块容积率调整为小于等于1.5。
(3)建筑密度:将两宗地块建筑密度调整为小于等于34%。
(4)绿地率:将两宗地块绿地率调整为大于等于30%。
(5)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得影响气象站观测数据收集,且不高于 19米(报建项目需提供气象站观测影响分析图)。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公示单位: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 系 人:冯庚
联系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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