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南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依法 (略) 没收违法建筑物行政处罚执行和处置难问题, (略) 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拟定了《 (略) 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先 (略) (略) 、 (略) (略) 、 (略) 司法局、 (略) 财政局、 (略) 国资委、南部山区管委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建议。我局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该《办法》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便确保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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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