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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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邹平旺达建材 (略) 黄河淤泥沙免烧蒸制砖项目 | (略) 台子镇官道村 | 山东 (略) |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2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购置安装粉碎机、对辊机、搅拌机等主要设备22台(套),达到年产免蒸砖5000万块规模。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炉渣、石子粉碎、磨粉、筛分粉尘,免烧砖生产上料、加班粉尘,水泥、粉煤灰卸料入仓粉尘。项目1#车间在粉碎机、对辊机、筛分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上料、搅拌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2#车间在粉碎机、对辊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粉煤筒仓仓顶设置一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砖瓦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同时,项目经车间密闭、定期清扫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新增对辊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须选用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合适的隔振垫,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废液压油。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