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4年S251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项目概况
绥宁县2024年S251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绥宁县中心街4 (略) 大院内)获取采购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4】0229
2、委托代理编号:*(SN)-027
3、项目名称:绥宁县2024年S251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00 元
6、最高限价:*.00 元
7、采购需求:(详细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细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t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或湖南省交通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拟任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拟任技术负责人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领取资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 2024 年11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绥宁县中心街4 (略) 大院内)。
方式:①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④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申请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⑤其他证明材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绥 (略) 大院内一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 2024年11月08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绥宁县中心街4 (略) 大院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绥宁县绿洲大道转盘;
联系方式:候玉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方式:07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娟 电 话: 0739-*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略) 罚 (略) 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