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92
项目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开展“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推进气候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内容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解密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气象局本级
地 址: 六安新区西丰县气象局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六安新村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西丰县支行
账户名称: 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账号: *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