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 (略) 关于婺源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 (略) 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婺源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 (略) 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婺源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 (略) 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 | 2024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 3141 | 元/亩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 | 2024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 9423 | 斤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 | 2024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 # | 千克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 | 2024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 # | 千克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 页截图)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3日 00:00 至 2024年10月17日 23:30
地点:江 (略)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0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婺源分中心开标1室
五、开启:
2024年10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婺源分中心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 (略) (网址:http://**)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 (略) -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 (略) 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 (略) ,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成交后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 本项目进行谈判时,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谈判小组规定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被判无效标,则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线上融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http://**/luban/) (略) (https://http://**/)或江 (略) (https://http://**.c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婺源县 (略) 机关
地址: (略) 婺源县紫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婺源县 (略)
地址:婺源 (略) 247-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