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梁原乡人民政府2017年取暖用煤项目已经县采购办审批,现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略如下:
一、略范围:
1.采购单位:梁原乡人民政府
2.资金概算:8.6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有关规定和发包人使用要求,质量合格。
4.招标内容:采购供暖锅炉用混煤160吨。
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煤碳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略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煤矿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略家授权函(原件)、煤矿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略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略出具的略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注:略发出之日后);
7.须提供2017年省(市)级质略门出具的投标煤炭《检验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月#日至11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梁原乡人民政府。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梁原乡人民政府。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缴纳金额:2000元(大写: * 仟元整)
缴纳方式:现金支付
缴纳地点:梁原乡人民政府财务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X梁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边飞鸿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