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华润电力防城港防城区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3-*-04-01-*),项目已获得核准,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 (略) 防城区滩营乡平旺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15′0.496″、北纬 21°52′32.06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拟建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200MWh,储能电站和升压站联合布置,升压站主变规模1×100MVA。储能电站和升压站周边设置围墙。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0MW/200MWh,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蓄电池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电芯选用3.2V 305Ah,通过1P52S串联成一个电池箱,每8个电池箱依次串联组成一储能子系统包含1套3.45MW 的变流升压集装箱和2套3.45MWh 储能电池集装箱。项目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100MVA主变,110kV采用线变组接线。拟通过1回11 (略) 接入220kV仙鹤变电站110kV侧。储能系统主要由储能电池系统(含储能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单元(PCS)、就地升压系统、 (略) 、防雷接地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二次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系统构成。项目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
项目于 2023 年 9月 26 日获得了《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防城港防城区100MW/200MWH 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3〕1526号),取得环评批复后,因需避让防城港四和机场项目,建设地 (略) 防城区滩营乡垌美村变 (略) 防城区滩营乡平旺村(位于原址西北方向约 11.2km 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 号),输变电建设项目发生清单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其他变更界定为一般变动。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构成了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后,除占地面积增加4500平方米以及环保投资增加*元外,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等均不变。项目建设1座总装机规模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 (略) 电量约*MWh。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时应考虑裸露地表的水土保持问题;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施工区各地表水出口要建设沉淀池并经常清理,在施工区周围修建围墙和沉砂池,地表水经沉降后方可排放,沉淀池应定期清理;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种植林木。
(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相应措施,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遮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等。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 (略) ,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清洗轮胎及车身,不 (略) 。 (略) 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三)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地面硬化, (略) 清洁,定期洒水抑尘,冲洗车轮,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含油废水或废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以防止油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请附近村民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清理至水源保护区外,用作农业灌溉施肥。运营期储能站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营期值班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集水池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挖掘机、钻孔机、吊车、汽车等,合理安排,施工机械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六)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施工阶段的土石方用于场地内的低洼处回填;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收有用材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妥善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班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事故废油、含油抹布、储能电站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及升压站废旧蓄电池。储能电站废弃磷酸铁锂电池为一般固废,定期交由电池厂家回收处置;事故废油、含油抹布、升压站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事故废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分离后的事故油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含油污水及剩余少量废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含油抹布、升压站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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