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辅助机构。
3.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 (略) 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办理网上银行U盾,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拍卖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12时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http://www.g *** /)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 (略) 40幢1层101室商业房产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 (略) 、南临火车道、 (略) 、地处沙湾县一级商业地价区;房屋建筑面积:275平方米; (略) (略) :《不动产权证》新(2018)沙湾县不动产权第00 (略)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1层;竣工时间:2000年;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国有土 (略) :沙国用(2004)字第0000 (略) ,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9年9月1日。
上述标的整体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
整体评估价:1,787,500元;
整体起拍价:1,430,000元;
保证金:200,000元(拍卖保证金请在2021年12月20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略) )。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按评估报告提供的数据进行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接过程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再对标的物进行清查核对,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 (略) 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有 (略) 人员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 (略) 发布的竞买协议。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略) 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
八、拍卖成交: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 (略) 指定账户,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此次拍卖佣金总成次价的2.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手续等)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29日17时前,缴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略) 。
(略) 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 *** ***
开户行:乌鲁木齐 (略) 支行
行号: ***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
联 系 人:张主任
咨询电话: *** 、 *** 、0991- ***
(略)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