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云南 - 玉溪 发布日期:2023-10-17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招标)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建设规模: |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项目起点位于峨山县镇东营,设镇东营枢纽立交接G8511昆磨高速,止点接峨山县与石屏县交界处,项目概算总投资43.28亿元。主线全长17.01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同时配套设置2条连接线,分别为峨山火车站连接线(6.48km)、小街连接线(3.065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0m。全线设 3 处互通式立交,停车区1处。玉溪段主线设置桥梁15座/4965.21米(单幅)(特大桥1座/1004.09米,大桥11座/3672.88米,中桥3座/288.24米),长隧道2座/2913.24米(单幅)。本项目桥隧比为46.31%,采用“股权合作+BOT+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项目批复概算投资(玉溪段)*.1507万元。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0-17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略) 交通运输局: 0877-*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略) 峨石红高速 (略) | 经办人: | 范老师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 (略) | 经办人: | 何骏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08 09:00 |
开标地点: | (略) 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52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范围及保险金额 1.1招标范围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2保险金额 1.2.1物质损失部分: 物质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716万元; 1.2.2第三者责任部分: (1)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3)每次事故每人死亡/残疾/医疗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每次事故只扣除一个免赔额。 1.3保险期限 (1)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工期48个月,本项目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发布招标公告次日00时00分起至48个月后之日24时00分止。如建设期所列的计划工期截止日时,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将按照扩展条款“16.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自动顺延2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 (2)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到期后起算24个月。 (3)若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动顺延后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可占用保证期再次进行免费延长,保证期相应缩短,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则每个独 (略) 的总公司只 (略) 参加投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要求 |
业绩要求: | 2020年至今,作为独家承保或主承保或共保人承保过1个高速公路 (略)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保险且单项保险金额达20亿元以上的承保业绩。(上述业绩要求提供清晰的保险合同、保单、中标通知书、共保协议(如有)等关键页影印件证明资料)。 |
其他: | (1)偿付能力:20 (略)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以经2021年度审计确认的偿付能力为准)。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企业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处于注销清算等不良状态; ②近三年(2020年至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近三年(2020年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独家承保或共保。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暂保承诺函: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暂保承诺函,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00:00时起至保单生效之日止为暂保期,即该保险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次日00:00时起后发生的案件均属保险期限范围内。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0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1 |
| 2023-10-17 11:57:07 | 2 |
| 2023-10-17 11:57:03 |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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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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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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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