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彭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桃江县彭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桃江县彭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桃江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全丰组
工程建设内容:桃江县 (略) 成立于2015年,主要经营范围为灯具和灯杆制造与销售等。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计划投资500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全丰组租赁桃江县建筑石材厂厂房建设“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年产路灯线杆15000根,标识牌500套,钢制弧形楼梯300套。同时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建设单位委托湖南 (略) 于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桃江县 (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桃江县彭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桃江县彭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桃江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全丰组
工程建设内容:桃江县 (略) 成立于2015年,主要经营范围为灯具和灯杆制造与销售等。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计划投资500 (略) 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全丰组租赁桃江县建筑石材厂厂房建设“灯杆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年产路灯线杆15000根,标识牌500套,钢制弧形楼梯300套。同时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建设单位委托湖南 (略) 于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桃江县 (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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