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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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分类编号:SJ-DZ版本编号: *** 生效日期: *** - (略) 文件标准文本珠 (略) (略) 监制 * 〇 * * 年 * 月第 1 页/共 *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及“___”。4. (略) (略) 监制有权随时对标准文 (略) 更新和调整, (略) 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 (略) 人承担。5.招标人按照《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6.本标准文 (略) 项目, (略) 称交易系统均指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略) 分组成。 (略) 代理机构在“珠 (略) (略) 官网http:/ *** ”或“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下载。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略) 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 年 * 月 *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 页招标文件目录 * 、专用条款1. (略) 内容2. (略) 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 (略) 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 .招标议程安排 * .投标有效期限 * .投标费用 * .投标文件 * .各类人员组成 * .投标报价 * .合同 * .签订合同 * .投标 (略) 理方式 * .废除中标 * .方案补偿 * .附件列表 * .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 、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 .分组选取法规则 * .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 页 * .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 .集体议事法规则 * .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 、通用条款1.总则2. (略) 内容3.设计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 .细微偏差修正 * . (略) * . (略) * . (略)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 * .签订合同 * .废除中标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第 5 页/共 * 页 * 、附件第 6 页/共 * 页 * 、专用条款1. (略) 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略) (略) ]通讯地址: [ (略) 市南湾北路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人: 郑耿林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http:/ ***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中远 (略)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人民东路 * 号( (略) )1栋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潘彰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q.com]网址: [http:/ *** 项目名称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勘察设计1.4 项目地址 (略) 市 (略) 区1.5 项目类别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略) 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 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工程/ 民航工程/其他1.6 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珠峰大道) (略) 北快线的最北段。工程起点为黄杨大道,终点为珠峰大道。沿线经过黄杨大道、西部沿海高速、 (略) 公路、 (略) 实验中学、井岸水库、新塘村、珠峰大道等,路线全长约8.6km,其中北段工程终点为泥湾村红兴路,全长约3.9km。主要工程内容:桥梁主线长 * .5m,另设有匝道2条、涵洞3道、县道上跨桥1座、人行 (略) 1座;隧道右线隧道总长 * .5m(左线总长 * .5m)。沿线设置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绿化喷灌、预留沟、电缆沟、通信排管工程。本工程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 . * 万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若需要)、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 (略) 门的审批、勘察、测量、物探、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报批及评审及施工阶段的 (略) 服务等。1.7 招标金额 [ * , * , * . * 元,其中设计费用: * , * , * . * 元,勘察费用: * , * , * . * 元 ]1.8 使用财 (略) 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市]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1.9 资金 (略) 到位。 * %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第 7 页/共 * 页1. * 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1. * 项目招标阶段内容项目建议书。 (略) 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勘察。方案设计(若需要)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不含预算编制。 (略) 。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工作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的内容]。1. * 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其他资 (略) 收集, (略) 承担。]。1. * (略) 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其他说明 [ ]。1. *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1]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 个标段。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 * 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 * 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 * . (略) 。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每 * 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 * . (略) 。其它事项 [ ]。1. *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1]次招标。2. (略) 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略) 。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3.1 最高投标限价[ * , * , * . * 元 (其中设计费用: * , * , * . * 元,勘察费用: * , * , * . * 元)]元。费率报价[ ]%。其它事项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投标保证金第 8 页/共 * 页4.1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 / ■纸质保函、保单 /■ 电子保函、保单 / 其它方式[ ]。保函类型、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 / 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5.投标资格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级或以 (略) 业设计 * 级或以 (略) 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级或以上或者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级 (略) 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 * 级或以上并且桥梁工程专业设计 * 级或以上。 2、勘察资质要求: 投标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级或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 * 级或以上。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及勘察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4]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设计 ]资质的 * 方。省外企业已在广 (略) (http:/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 (略) 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1、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 * 号)和《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执行: *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 (略) 征信报告:( * ) (略) 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 (略) 市企业需出具 (略)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 (略) 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 (略) 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 (略) (略) (略) (略) 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 (略) 在地 (略) 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 ) (略) 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略) 在地 (略) 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 (略) 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 (略) 打印。 * 、鼓励投标企业使用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 (略) (略) 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第 * 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以《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 * ﹞4号)中公布的 * 家机构名单为准。第 * 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 * 年内出具。 2、 (略) 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空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的投标,否则按 (略) 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 (略)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 (略) 股本总额的 * %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 (略) 市横 (略) (略) 颁发的 (略) / (略) 建筑 (略) 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略) 市横 (略) (略) 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广 (略) 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 * 方。其他事项 [ ]。第 9 页/共 * 页5.2 (略) 文件第 * 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 (略) (略) 门公布的设计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在 (略) 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略) 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略) 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 (略) 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拖欠工人工 (略) 会影响, (略) 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略) 在开标后评标前 (略) 资格审查。 (略) 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 (略) 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 ]名( * 至 * 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 (略) 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4]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 * %)。 (略) 文件第 * 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 * %),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 * :修整参数T值为[ * ]%(0至 * %),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3]%(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 * :修整参数T值为[ ]%(0至 * %),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 (略) 文件第 * 章6. (略) 文件第 * 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 * 轮[ ]名,第 * 轮[ ]名,第 * 轮[ ]名,第 * 轮[ ]名(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第 * 页/共 * 页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 * %),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 * 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 * 轮票决规则为 * 次票决法,第 * 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 (略) 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 (略) (略) 有对入围定标环节 (略)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 (略) 文件第 * 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略) (略) 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发布。 (略) (略) (http:/ *** )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 (略) 为准。] * .招标议程安排 * .1 招标议程安排 (略) 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站 (http:/ *** )查询。其它事项 [ ]。 * .投标有效期限 * .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 * 天/□ * 天/■ * 天/[ ]天。其它事项 [ ]。 * .投标费用 *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 * 号)、(发改价格【 * 号)的 * %计取。]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 * .2 其他费用[ ]元。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投标人参 (略) 发生的其他费用, (略) 负责]。 * .投标文件第 * 页/共 * 页 * .1 投标文件组成要素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 * 份,单独密封在 * 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 .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 * .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 * 致。 * .4 (略) 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 * .5 (略) 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 * .6 (略) 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 * .7 (略) 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 (略) 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 * .各类人员组成 * .1 (略) 人工作人员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 * .2 (略) 人监督小组由[2]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 * .3 (略) (略) 由[ ]名( * 般项目为 * 人以上单数,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 * 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 分之 * , (略) 代理机构不得委 (略) 成员)。其它事项 [若参与投标的单位超过 * 名, (略) 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超过 * 家时, (略) 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2]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1]名]。 * .4 (略) (略) 由[5]名(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 * .5 (略) (略) 由[5]名(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略) 文件规 (略) 定标/□本项目 (略) , (略) 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 * .投标报价 * .1 设计取费标准工程设计费:项目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附加调整系数取[ ]。暂定价为[ ]元。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合同示范文本》 ]。第 * 页/共 * 页 * .2 投标报价范围工程设计费费率报价:≤上限[ ]%。工程设计费总价报价:≤上限[ ]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其它事项 ■工程勘察设计费总价报价:≤上限[ * , * , * . * 元 (其中设计费用: * , * , * . * 元,勘察费用: * , * , * . * 元)] * .3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 * .4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设 (略) 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 (略) 文 (略) 考虑 (略) 投标报价。否则, * 旦中标, (略) 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其它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 .合同 * .1 合同文本 (略) (略) 、 (略) (略) 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 *** )。 (略) (略) 、 (略) (略) 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 *** )。使 (略) 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 * .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 .3 分包规定中 (略) 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 (略) 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 (略) 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其它事项 [ ]。 * .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省及 (略) 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有关机构审查。其它事项 [ ]。 * .5 设计期限 (略) 文件附件《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完成。 * .6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略) 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 页/共 * 页 * .7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 ]%(不大于 *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略) 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足额提交有效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产生的费用 (略) 承担。履约担保在中标人提交本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成果文件(不含施工配合阶段), (略) 人书面审核确认之前应完全有效。2.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支付保函。3.在收到已生效的履约担保之前,招标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款项。中标人不能按照本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略) 损失。4.在中标人提交本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成果文件(不含施工配合阶段) (略) 人书面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申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5. (略)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 (略) 分予以赔偿。 ]。 * .8 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 [ ]。进度款 [ ]。结算款 [ ]。其它事项 [ (略) 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 .9 设计进度奖、罚按合同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提前[ ]天奖[ ]万元。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成果文件每延误 [ ]天罚[ ]万元。其它规定 [ (略) 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 .签订合同 * .1 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 天/■ * 天/[ ]天。其它事项 [ ]。 * .投标 (略) 理方式 * .1投标 (略) 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 家时,按 (略) 理:本次招标失败, (略) 。将该情况公示 * 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 (略) ( (略) 的情况)。其它事项 [ ]。 * .废除中标 * .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 (略) 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略) 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 * .2 (略) 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 (略) 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 (略) 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 (略) 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略) 。其它事项 [ ]。 * .方案补偿第 * 页/共 * 页 * .1 方案补偿数量 综合排名第[ ]名至第[ ]名的投标人获得设计方案的补偿金。 * .2 方案补偿标准综合排名第[ ]名:获[ ]。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其它说明 [ ]。 * .附件列表 * .1 附件勘察设计合同,;附件编号:[ 1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编号:[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览表,附件编号:[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目录,附件编号:[ 4 ]设计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附件编号:[ 5 ]勘察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编号:[ 6 ]勘察设计项目任务书,附件编号:[ 7 ]水文资料[ ]份,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 * .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 .1 说明事项 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 ]。 * .2 … …:第 * 页/共 *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略) 人:本章第( * )至( * )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 (略) 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 * )至(十 * )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 (略) 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 (略) (略) 同意后, (略) 文件第 * 章的相 (略) 标识。 ( * )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略) 文件第 * 章第4.1项要求, (略) 文件第 * 章第4.2项和第 * 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略) 系统到账情况为准。 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内地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港澳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 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 (略) (略)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商事登记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 (略) 市横 (略) (略) 颁发的资质备案认可书彩色扫描件或广 (略) 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 (略) 证)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广 (略) 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 (略) 证)彩色扫描件。囗 (略) 文件第 * 章第5.1项要求。广 (略) 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 (略) 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 (略) 省外)投标人提供。 (略) 文件第 * 章第5.1项要求。 (略) 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 (略) 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第 * 页/共 *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8 (略) 人信息不属 (略) 人。信用中国(http:/ ***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9 (略) 文件第 * 章第5. (略) 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 *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 (略) 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 * (略) 文件第 * 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 * (略) 文件第 * 章第5. (略) 文件规定格式。提交书面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 (略)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 (略) 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 * 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 )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 页/共 *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 * 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略) 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 * 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 (略) 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 * 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 )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对本项目整体规划的理解和认识 (略) 在地规划的理解内容2 立意构思 立意构思、设计特点、创新内容3 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剖析及采用的应对措施内容4 美观协调 景观设计内容5 经济适度 可实施性,各经济技术指标,及估算是否合理等内容。6 后续服务承诺 对项目的后续服务的及时性及资源配备情况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第 * 页/共 *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 )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要素名称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桥梁业绩:投标人近5年( * 日至今)完成过长度不小于 * 米的特大桥梁(限城市道路或公 (略) 梁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管线隧道等和分包工程)设计业绩 (2)隧道业绩:投标人近5年( * 日至今)完成过长度不小于 * 米的隧道工程(限城市道路或公路隧道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管线隧道工程等和分包工程)设计业绩。(1)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2)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 (略) 载时间为准。(3)提供证明资料无法反应项目的规模、类型、结构物相关参数﹙桥梁长度、单洞长度)指标的,可提供经批复图纸的关键页或业主证明材料等。(4)提供的业绩应当包含施工图设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5)提供业绩应包含项目主体工程,仅完成项目路面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等视为无效业绩。(6)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该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为准。(1)桥梁业绩最多提供3项业绩; 隧道业绩最多提供3项;(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给予计取。2类似工程勘察业绩投标人近5年( * 日至今)完成过建设工程(限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或公路工程、公 (略) 梁、公路隧道,不包括不包括轨道交通、管线等和分包工程)勘察业绩。(1)提供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2)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 (略) 载时间为准;(3)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反应项目的规模、类型相关参数指标,否则视为无效业绩;(4)提供的业绩应当包含详勘,否则视为无效业绩;(5)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该业绩按照联 (略) 载各自分工为准。(1)最多提供3项业绩;(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给予计取。3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近3年( * 日至今)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限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或公路工程、公 (略) 梁、公路隧道,不包括不包括轨道交通、管线等和分包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情况。(1)国家级奖项仅指中 (略) 颁发优秀勘察设计 * 等奖;(2)提供获奖证书;(3)时间 (略) 载时间为准;(4)以上资料无法反应项目类型的,则需项目合同书、经审核施工图关键页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5)提供的获奖业绩应当包含施工图设计,否则视为无效奖项。(6)获奖业绩应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仅完成项目路面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等视为无效业绩。(1)最多提供2项;(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给予计取。4拟投 (略) 情况标人拟投 (略) (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5年( * 年1月至今)从事道路工程情况(仅限于市政道路工程(1)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协议书;(2)最 (略) 保证明;(3)如以上资料不能明确体现负责人姓名信息,投标人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经审核的施工图文件关键页等证明文件。最多统计3项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 (略) 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 * 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 (略) 不对业绩 (略) 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 (略) 网站公示。 第 * 页/共 *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 * 章第8. (略) 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 (略) (略) 组织或委托 (略) ,并出具相应报告。 ( * )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 招标文件第 * 章第6.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 (略) 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 (略) 进行 * 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 (略) 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 (略) 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 (略) 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 )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 (略) 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 (略) 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第 * 页/共 * 页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 )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 * 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 (略) 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 * )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第 * 页/共 * 页1.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 * 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 * 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 * 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 (略) 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 (略) 文件第 * 章6. (略) 文件第 * 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 * 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 * 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 * 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 (略) 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第 * 页/共 * 页4.4 在任 * 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 * 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 * 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 * 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 * )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 * 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 * 家时,再计算低于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 (略) 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 (略) 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 (略) 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 (略) 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 * )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 * 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 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 *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 * 次投票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 * 并纳入下 * 轮的投票范围)作为 * 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 * 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 * 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 * 并进入下 * 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 * 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 * 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 (略) *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 * 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 * 轮 (略) 每人增加 * 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 (略) 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略) 项目名称: 第 * 页/共 * 页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 (略) 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略) 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十 * )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 (略) 进行集体商议, (略) 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略)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 (略) 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 (略) 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 (略) 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 * )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 * 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 * 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 * 并纳入下 * 轮的投票范围, (略) 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 (略) 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 (略) 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 (略) 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 (略) 磋商, (略) 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 (略) 磋商, (略) 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略) 文件第 * 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 * 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 * 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 * 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 * 次响应后, (略) 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 * 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 * 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 (略) *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 * 轮淘汰投票。第 * 页/共 * 页6. (略) 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 页/共 * 页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 (略) : (略) 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 (略) 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 (略) 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 * 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 (略) 议程安排;1. (略) 投标 (略) 管理制度或 (略) 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 (略) 人工作人员、 (略) 成员、 (略) 成员、 (略) 成员 (略) 为。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 (略) 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 (略) 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 (略) (略) (略) 罚;2. (略) 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 (略) (略) (略) 罚;2.5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 (略) 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略) 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招标文件第 * 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纸质投标保函/ (略) 文 (略) 密封、标记;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 (略) 文件要求不 * 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理外,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略) 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 *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 (略) 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 (略) 认定, (略) 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 (略) 复核, (略) 人 (略) 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第 * 页/共 * 页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 (略) 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投标人拒不按 (略)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 (略)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补正的;5.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 * 投标人不符合《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5. *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形。 (略) 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 * 、5. (略) 认定, (略) 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 * 、5. (略) 认定。应用5. * 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 页/共 * 页 * 、 (略) 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 (略) 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 (略) 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 (略) 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 (略) 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 (略) 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 (略) 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 (略) 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 (略) 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 (略) 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 (略) 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 (略) ( (略) )及招标文件 (略) 有文件、材料, (略) (略) 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 (略) 有内容, (略) 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 (略) 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 (略) 文件存在表述歧义、 (略) 人予以澄清的问题, (略) 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 (略) (略) 有内容, * 旦递交投标文件, (略) (略) 有内容。1. *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 (略) ,对 (略) 修改。 (略) 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 (略) 中载明的时间及 (略) 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 (略) 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 (略) 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 (略) 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 (略) 失败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 * .1项 (略) 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 (略) 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省, (略)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 (略) 内容2. (略) 条件。3.设计合同3. (略) 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 (略) 文件 * 致( (略) )。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 (略) )。5.招标议程安排5. (略) 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 (略) 载明的时间、 (略) 有关事项。5. (略) 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 (略) 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第 * 页/共 * 页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6. (略) 文件第 * 章 (略)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 (略) 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 * 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5. (略) 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 * 名联合体主办人, (略) 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 * 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 (略) 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 * 词亦指联合体各方。8.投标费用8.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 * 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9. (略) (略) 文件第 * 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 (略) 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转账,且必 (略) 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 (略) 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 (略) 承担。9.4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文件第 * 章第4.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文件第 * 章第4.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第 * . (略) (略) 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 (略) 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 (略) 。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略) 称投标保函/保单, (略) 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招标人将在异 (略) 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 (略) ;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 (略) 为之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第 * 页/共 * 页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略) 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投标 (略) (略) 理期间的,投标保证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 * .投标报价 * .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的 (略) 投标报价。 * .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 (略) 理。 * .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 (略) 理。 * .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 (略) 承担。 * .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 * .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 (略) 文件第 * 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 (略) 人提供的格式编制。 * .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 (略) 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 (略) 承担。 * .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 (略) 间 (略) 修改,若 (略) 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 . (略) 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 (略) 人、 (略) 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 .8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 (略) 市公 (略) 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 (略) 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 .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 * .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 * 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 (略) 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 * 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 * .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 * 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 (略) 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 * 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 * .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略) 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 . 细微偏差修正 * . (略) 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 * .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 (略) (略) 应当在资格审查 (略) 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补正,由投标人在 * 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 (略) 承担。 * .4细微偏差按照 (略) 补正: * .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第 * 页/共 * 页 * .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 * 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 * .4. (略) (略) 补正。 * . (略) * . (略) 文件第 * 章第 * .3项规定人数, (略) 代理代表组成。 * . (略) * . (略) 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 * 个 (略) 成员不得超过 * 人。 * .2适用《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 * 款的情形时,取得 (略) 门的批准后,招标 (略) 推荐等方 (略) 。 * . (略) * . (略) 文件第 * 章第 * .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组建。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 * .1开标结果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告。 * .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 (略) 。 * .3中标结果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 * .4《中标通知书》为 (略) 分。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 (略) 人签订合同。 * .2招标人 (略) 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 (略) 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 (略) (略) (略) 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 (略) (略) 。 * .废除中标 *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略) 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 (略) 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 .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 .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 .1. (略) 人签订合同的; * .1.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 .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 (略) 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合同自动失效, (略) 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 页/共 * 页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 (略) 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 (略) 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 (略) 规定时间和 (略) 。1. (略) 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 (略) 工作人员对 (略) 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 (略) 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 (略) 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 * 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 (略) 投标 (略) 理办法》第 * 条第 * 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 (略) 提出,招标人工作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 (略) 发布时间早于 * : * 的项目,在开标当天 * : * 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 * : * 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 (略) 发布时间不早于 * : * 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 * 工作日的 * : * ,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 * 工作日的 * : * 。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 (略) 人。 (略) 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 *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 (略)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略) 在开标后、 (略) 资格审查。2. (略) 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招标人应当对资格 (略) 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举 * (略) 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 (略) 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 (略) 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 (略) 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 (略) 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 (略)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 (略) 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 * 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 * 小时,特殊情况 (略) 同意,可适当延长。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 (略)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 (略) 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 (略) 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 (略) 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 (略)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 (略) 。3.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本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 (略) 此环节。3.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 (略) 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 (略) 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4. (略) 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第 * 页/共 * 页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 (略) 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 (略) 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 (略) (略) 澄清的,招 (略) 澄清, (略) 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 (略) 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 (略) 评审:4.5.1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 (略) 评审,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略) 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 * 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 (略) 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 (略) 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 (略) 、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 (略) 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 (略) 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 (略) 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 * 起,集体讨论 (略) 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 (略) 集体对同 * 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 (略) 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 (略) 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 (略) 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 (略) 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 (略)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 *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 (略) 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 * 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 * 小时,特殊 (略) 同意,可适当延长。4. *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 (略) 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 *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 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 (略) 文件第 * 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 (略) 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 (略) 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 (略) 。4. *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 (略) 列表整理。4. *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 (略) 公示。5.定标5. (略) 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 (略) 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略) 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 (略) 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 (略) 文件第 * 章第8. (略) 文件第 * 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 (略) 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5项规定 (略) 的, (略) 本章5.1至5.5项, (略) 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 (略) 公示。第 * 页/共 * 页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投标文件包装封面( (略) 外开标项目)。?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中的经济标书格式编制。5.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设 计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 、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 日(含 *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 、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 、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 、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 * 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 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 (单位名称)(主办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略) 完毕之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 * 式 份, (略) 人各执 * 份。(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备注:本协议书在交 (略) 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 (略) 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 (略) 省、 (略) 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略) 秩序。2. (略) 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 (略) 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 (略) (略) 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 (略) 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 (略) 递交的经济标书中 (略) 的投标报价,且与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 * 致。6. (略) 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 (略) 的调查核实。8. * 旦中标, (略) 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 (略) (略) 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9. * 旦中标, (略) 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 * . * 旦中标,保证按照合 (略) 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 (略) 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 (略) 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 (略) 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 (略) 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 页/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投标 (略) (略) : 1.我司已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略) (略) 内容( (略) 招标答疑),在 (略) 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效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其他补充说明) 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经济标书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清单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 页/共 * 页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元) 备注 (1) 工程勘察 (2) 工程设计 (3) 合计(1)+(2)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经济标书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清单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 页/共 * 页投标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初勘(测) 按总额报价 1.1 初测 km 1.2 初勘(不含地质钻探费用)1.2.1 工程地质调绘1.2.1.1 1: * 0 km2 3. * .2.1.2 1: * km2 3. * .2.2 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 项 1.2.2.1 电缆(电力、通讯等) km 1.2.2.2 金属管道 km 1.2.2.3 非金属管线 km 1.2.2.4 下水道(有窨井) km 1.2.2.5 盲探管线 m2 2 详勘(定测) 按总额报价 2.1 定测2.1.1 1: * 0 km2 2.1.2 1: * (平地) km2 1. * .1.3 1: * (山地) km2 0. * .1.4 1: * (水域) km2 0. * .1.5 GPS E级平面控制点 点 * .1.6 * 等水准 km * .1.7 II级控制点 点 * (略) 2.1.8 重要地物或零星测量 点 * 桥涵等测量 2.1.9 乔木、青苗测量统计 点 3 * 1: * 路面测量 km2 0. * .1. * 1: * 纵断面测量 km 3. * .1. * 1: * 横断面测量 km * . * .2 详勘(不含地质钻探费用)2.2.1 工程地质调绘2.2.2 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 项 *** .2.2.1 电缆(电力、通讯等) km 第 * 页/共 * 页2.2.2.2 金属管道 km 2.2.2.3 非金属管线 km 2.2.2.4 下水道(有窨井) km 2.2.2.5 盲探管线 m2 *** .2.2.6 工程物探(隧道) 项 * .3 地质钻孔2.3.1 * 地 m * 按不低于 * 元/延米报价 2.3.2 * 上隧道 m * 按不低于 * 元/延米报价 2.3.3 水中(鱼塘) m * 按不低于 * 元/延米报价 3 初步设计 按总额报价 3.1 主体土建工程 km 3.9/3.2 交通安全设施 km 3.9/3.3 交通工程 km 3.9/3.4 景观工程 km 3.9/3.5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项 1/4 施工图设计 按总额报价 4.1 主体土建工程 km 3.9/4.2 交通安全设施 km 3.9/4.3 交通工程 km 3.9/4.4 景观工程 km 3.9/5 其他5.1 总体交通组织方案 项 * .2 设计评审费及其他专项评审费 项 1 以总额不少于 * 万元报价 5.3 配合后续服务费 项 1 按(3+4)*5% 6 总价(1+2+3+4+5)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经济标书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清单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 页/共 * 页附件 1: 勘察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日期: * 〇 * * 年月 第 * 页/共 * (略) 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略) (略) 设计人(全称):(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 *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工程 。 2.工程内容及规模: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珠峰大道) (略) 北快线的最北段。工程起点为黄杨大道,终点为珠峰大道。沿线经过黄杨大道、西部沿海高速、 (略) 公路、 (略) 实验中学、井岸水库、新塘村、珠峰大道等,路线全长约8.6km,其中北段工程终点为泥湾村红兴路,全长约 3.9km。主要工程内容:桥梁主线长 * .5m,另设有匝道 2条、涵洞 3道、县道上跨桥 1座、人行 (略) 1座;隧道右线隧道总长 * .5m(左线总长 * .5m)。沿线设置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绿化喷灌、预留沟、电缆沟、通信排管工程。本工程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 . * 万元。 3. (略) 在地详细地址: (略) 市 4.工程投资估算:约 * . * 亿元。 5.工程进度安排: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6.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 、工程勘察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根据工程建设需要。 具体工程勘察、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 (略) 分为总价合同, (略) 分为单价合同; 第 * 页/共 * 页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工程勘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 * 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市 签订。 第 * 页/共 * 页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 *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生效。 十 *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 式 * 份、副本 * 式 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 份、副本 * 份,设计人执正本 * 份、副本 * 份。(以下无正文) 第 * 页/共 * 页(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 * 年 月 日 设计人(联合体主办方):(中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 * 年月日 设计人(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年 月 日第 * 页/共 * 页 (略) 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 * 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条款。 1.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 * 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 (略) 约定。 1.1.1.5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6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7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8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勘察设计任务书。 1.1.1.9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勘察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勘察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第 * 页/共 * 页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 (略) 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方面在发包人 (略) 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 (略) ,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 * 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 (略) 的服务,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 1.1.3.2 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勘察文件(含初测文件)、详细勘察文件(含定测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 (略) )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 1.1.3.3 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勘察设计实际需要,要 (略) 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 暂停勘察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 (略) (略) 第 * 页/共 * 页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勘察 (略) 为。 1.1.3.5 工程勘察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 (略) 需要的资料。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 (略) 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 (略) 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1.1.3.6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实际开始勘察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1.1.4.2 完成勘察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勘察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勘察设计日期。计划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是指设 (略) 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1.1.4.3 勘察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勘察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 (略) 作的期限变更。 1.1.4.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时。 1.1.5 合同价格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第 * 页/共 * 页1.1.5.2 合同价格又称勘察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勘察设 (略) 工作的金额, (略) 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 法律 (略) 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 (略) 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略) 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 (略) 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第 * 页/共 * 页(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 * 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联络 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 * 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 * 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 * 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 * 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 * 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 * 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第 * 页/共 * 页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 * 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 * 般义务 2.1.1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 (略) 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勘察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勘察设计周期。 2.1.2 发包人应当负责 (略) (略) 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 (略) 门等), (略) 合同提 (略) 条件。 2.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 (略) (略) 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 (略) 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 (略) 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 (略) 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项目和/或勘察设 (略) 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 (略) ,涉及勘察设计周期或勘察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略) 理。 2.3.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第 * 页/共 * 页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 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 * 般义务 3.1.1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勘察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勘察设计周期延长时, (略) 承担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和(或)勘察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 3.1.3 设计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1.4 设计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 (略) 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1.5 设计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1.6 设计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 (略) 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 (略) 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1.7设计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略) 期间采取合理措施 (略) 环境。 3.1.8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 * 页/共 * 页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 (略) 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 (略) 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 (略) 第 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略) 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 (略) 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设计人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道路(含路基、路面)、桥涵、管线、勘察(含地质、测量等)、机电工程、交安设施、造价、工艺、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3.3.2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第 * 页/共 * 页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 (略) 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 (略) 职责及义务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 * 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 (略) 工程设计转包给第 * 人,或将 (略) 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 * 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 * 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 (略) 违法分包。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 (略) 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 (略) 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 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 (略) 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 (略) 分费用。 3.5 联合体 3.5.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 (略) 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第 * 页/共 * 页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略) 合同。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 工程勘察设计资料 4.1 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勘察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 (略) 必需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料,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勘察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 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 *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 * 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勘察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勘察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 (略) 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勘察设计周期。 5. 工程勘察设计要求 5.1 工程勘察设计 * 般要求 5.1.1 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 (略) 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5.1.2 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 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 (略) 工程勘察设计。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勘察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第 * 页/共 * 页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勘 (略) 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 (略) 。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 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 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 (略) (略) 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勘测报告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 (略) (略) 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 (略) 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5.3.5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第 * 页/共 * 页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 不合格工程 (略) 理 5.4.1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 * 般工程勘察设计实践惯例,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中的勘察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勘察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 (略) 门对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勘察设计的实际进度不 * 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后 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6.2 工程勘察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 (略) 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 * 般应在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7天前向设计第 * 页/共 * 页人发出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通知,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自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各勘察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的日期起算。 6.3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 (略) 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 (略) 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勘察设计变更要求的;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6)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开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勘察设计日期顺延完成勘察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略) 审查并就是否延长勘察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 (略) 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勘察设计工作量的,发 (略) 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用。 第 * 页/共 * 页6.3.2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 (略) 过程中,设计人导致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设计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设计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设计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设计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 * .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 暂停勘察设计 6.4.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勘察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勘察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勘察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勘察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勘察设计周期。 6.4.2 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勘察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勘察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 * 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 (略) 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 *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勘察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勘察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 (略) 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用。 6.4.4 暂停勘察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勘察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勘察设计第 * 页/共 * 页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勘察设计外,设计人暂停勘察 (略) 增加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发 (略) 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6.5.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勘察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勘察工程设计文件的 (略) 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周期。 6.5.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 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1.3 工程勘察报告及相关的试验分析报告。 7.2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中约第 * 页/共 * 页定。 8.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8.1 设计人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 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勘察 (略) 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 (略) 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 (略) 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 (略) 支付费用。 8.3 工程设计文件 (略) 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 (略) 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 (略) 支付费用。 8.4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 (略) 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 (略) 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 7 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第 * 页/共 * 页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 (略) 修改、补充和完善。 8.5 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 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 (略) 或 (略) ,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 * .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 (略) 或 (略) ,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 (略) 配合服务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 (略) 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 (略) )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略) 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 (略) 需工作量 (略) 支付服务费用。 第 * 页/共 * 页 *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1 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中明确约定合同 (略) 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 (略) 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 .2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 * 种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 * 定比例等双方 (略) 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 * 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 (略) 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 .3 定金或预付款 * .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 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 %。 * .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第 * 页/共 * 页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 (略)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 .4 进度款支付 * .4.1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 .4.2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 (略) 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 .5.1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 .5.2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勘察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 * 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 .5.3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 .6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1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 .2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 (略) 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7 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第 * 页/共 * 页/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 .3 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 .4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勘察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 .5 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 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 *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1 设计人应运用 * 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 (略) 职责和谨慎、 (略) 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 .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 (略) 需要的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 .3 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 (略) 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 * 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 . 知识产权 * .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 * 方。 * .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 (略) 编制的文件的著作第 * 页/共 * 页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 (略) 、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 * 方。 * .3 合同当事 (略) 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 * 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 .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 违约责任 * .1 发包人违约责任 * .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勘察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 * 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 * 半支付勘察设计费;超过 * 半时,按该阶段勘察 (略) 支付勘察设计费。 * .1.2 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 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勘察设计工作。自中止勘察设计工作之日起 * 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勘察设计工作;自中止勘察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 * 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勘察设计工作的时间,且勘察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 .1.3 发包人的上级 (略) 门对设 (略) 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 天内按本合同第 *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勘察设计费。 第 * 页/共 * 页 * .1.4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 * 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2 设计人违约责任 * .2.1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2.2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勘察设计费中扣减。 * .2.3 设计人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勘察、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略) 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 .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 (略) 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勘察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 (略) 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 .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 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提交中第 * 页/共 * 页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按照 (略) 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 *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 (略) 合同义务, (略) 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 合同解除 * .1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 * 致,可以解除合同。 * .2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合同当事人 * 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 (略) 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 * 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勘察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 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 (略) ; (5)因 * 方违约致使合同 (略) (略) 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 (略) 。 * .3 任何 * 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 *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 * 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 .4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 * .1.1 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勘察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勘察设计费用,违约 * 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 * 页/共 * 页 * . 争议解决 * .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 (略) 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 .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 (略) (略) 门、 (略) 或其 (略) 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 (略)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 * 名或 * 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 * 名,第 * 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 * 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略) 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 * 半。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 (略) 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 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略) 约定。 * .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 (略) 。 第 * 页/共 * 页任何 * 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 (略)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 *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起诉。 * .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第 * 页/共 * 页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含发包人下发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略) (略) (略) (略) 门下发的有关指导性文件等。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略) 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标准: 1.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年版修订版); 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 - * )( * 年版); 3.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 ); 4.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 ); 5.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 1); 6.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 ); 7.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7); 8. 《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 D * - * ); 9.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 * 册土建工程》(JTG * * );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 - * ); * . (略) 省《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J/T * - * - * ) * . (略) 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T * - *** ) * . (略) 省《 (略) 理技术规范》(DBJ/T * - * - * )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 4)( * 版); * . 《 (略) 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 * ); *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 3); * .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 7); *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 1); 第 * 页/共 * 页 * . 《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 * - * ); *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 0)( * 年版); *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 8); *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 * 标准》(GB *** 8); *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 1); * .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 5); *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 * ); * . 《建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 9); *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 2); * . 《隧道工程防水技术规范》(CECS * : * ); * .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 8); *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 0)( * 年版); *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 4); * . 《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 D * /2- * - * ); * .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 * - *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 *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 * 阶段)》(GB 1 * * );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Z1- * ); *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 5); *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 2); *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 5); *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6); *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 5); *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 4); * .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 0); 第 * 页/共 * 页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 7); * .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 * 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 * /2- * ); *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 1); *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 9); * . 《 * kV (略) 设计规范》(GB *** 3); *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 - * ); *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 0); *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 8);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年版)(GB *** 4); *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 1); *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 0); *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 1); *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 3); * .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 - * ); *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 8); *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 3);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 3);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 * X * -1);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7);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 6);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国家标准第 1号修改单(GB *** 6/XG1- * ); *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 0); * . 《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模式》(GB/T *** 0); * . 《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JT/T *** ); *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 0); *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 1); * . 《 (略) 设计规范》(GB *** 7); *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 7); * .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 9); 第 * 页/共 * 页 *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 ); *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 2); *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 * ); * .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 * - * ; * .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 * - * ; * . 《公 (略) 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 * - * - * ; *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 5; * . 《公 (略) 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 D * - * - * ; * . 《公 (略) 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 * - * ; * .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 (略) 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 ; * .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 3; *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 - * ; * .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 ; * . 《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 *** 3; *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 8; * .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 * - * - * ; *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 (略) 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 * - * ; * .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 * ; * . 《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 ; *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版); * . 《 (略) (略) 地道技术规范》( * 修改版)CJJ * - * ; *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 2。 以上文件如国家有最新的,按照最新 (略)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第 * 页/共 * 页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 * )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第 * 页/共 * 页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基准日期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 * 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2.1.3.1 发包 (略) 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1.3.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 (略) 需要的 (略) 门审查批准的前 * 阶段(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 (略) 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1.3.3 在设计 (略) 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 (略) 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1.3.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 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1.3.5 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 2.1.3.6 (略) 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第 * 页/共 * 页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对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协调、联络、下达发包人指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确认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 * 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 (略) (略) 协商,获得 (略) 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3.2 (略) 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 * 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 * 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 * 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3.3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 (略) 收 (略) 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3.1.3.4 (略) 办 (略) 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占用航道等。 (略) (略) 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 (略) 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 * 页/共 * 页3.1.3.5 设计 (略) 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 (略) 收集,对于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设计人应查清地下埋藏物。 3.1.3.6 (略) 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 (略) 作业时,设计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 (略) (略) 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3.1.3.7 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 (略) 。设 (略) 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 (略) 支付。 3.1.3.8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 (略) 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 (略) 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3.1.3.9 发包人向设 (略) 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 (略) 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 * 者透露。 3.1.3. * 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 (略) 单位工作。 3.1.3. * 设计人应按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 (略) 答疑的,否则按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3.1.3. *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 (略) 法规、规范及图纸、 (略) 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的,否则按 * .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3.1.3. *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如应发包人需 (略) 门认为需要或是设计需要,设 (略) 完成除发包人委托以外的其他的专题研究(如极限冲刷等),该部分费用视为已含在设计人的设计总额中,发 (略) 支付相关的费用。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第 * 页/共 * 页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组织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次课以设计人 5 万元/次违约金。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次课以设计人 5万元/次违约金。 3.2.4 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阶 (略) ,统筹推进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每月不少于 * 天。 项目负责人因故请假,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缺勤的违约责任:则按 * .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 天内。 3.3.2 项后增加: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专业设计师课以每人 3万元/次违约金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性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道路工程、隧道工程。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略) 分审批的电力工程、景观工程、安监工程。 第 * 页/共 * 页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略) 分包应将分包合同 (略) 备案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人员情况等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 (略) 结算。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方式: 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并载明按照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各方勘察设计任务计算的应付的当期勘察设计费,发包人将根据付款申请的分别向联 (略) 勘 (略) 支付。5. 工程勘察设计要求 5.1 工程勘察设计 * 般要求 5.1.2.1 工程勘察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勘察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照 1.4. (略) 。 通用条款后增加:5.1.2.4~5.1.6. 5.1.2.4 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略) 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5.1.2.5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5.1.2.6 设计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 (略) 、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5.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深度规定:(1)设计 (略) 限额设计,应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 (略) 工程。各专业第 * 页/共 * 页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根据限 (略) 方案筛选和设计,并且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以保证总投资不被突破。若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扣除材料价差因素)等情况的,发包人将按照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规定视为设计人违约 。(2)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各比选 (略) 同等深度的论证和比较,并推荐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案; (3)设计文件应合理规划取、 (略) ,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取、 (略) 位置以及自 (略) 的准确性; (4)设计文件中红线外征地拆迁数量同红线内的征地拆迁数量应分别统计,并列入相应概预算书中,其主要内容包括:a.建设影响的道路、水系恢复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外的用地及拆迁数量;b.征地拆迁范围外 * 米以内(含 * 米)的房屋数量及 * 米以外因项目建成后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必须拆迁的房屋数量;c.拆迁过程中影响的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外的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的调查数量以及恢复必须增加的数量;d. 沿线施工供电(含高低压输电线路、电源荷载)详细情况;e. 施工便道(进场主道路)的方案。 (5)编制设计文件时,应编制相应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必须满 (略) 门的要求)。 (6)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含设计人与地方政府 (略) 门和单位就本合同设计工作内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该文 (略) 设计文件的依据。 (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通过主管单位的审查,如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发包人或发 (略) 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等的审查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限期反工并负责协调通过审查,发包人将按照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规定视为设计人违约 ;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 (略) 或部分履约担保;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 (略) 。 通用条款后增加:5.3.6~5.3. * 项: 第 * 页/共 * 页5.3.6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略) 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5.3.7 设计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5.3.8 设计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5.3.9 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 (略) 条件 (略) 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5.3. * 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终孔验收须经发包 (略) 单位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5.3. * (略) 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 (略) 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5.3. * 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 (略) 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 (略) 门汇报并妥善保护。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若发生破坏或者污染则按 * .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 (略) 罚。 5.3. * (略) 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及其它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 * 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略) 承担。 5.3. * (略) 文件的要求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并按提交的计划和方案做好勘察工作,设计人在勘察工作开始后须每 * 天向发包人提交 * 份勘察工作进度记录及相应影像记录(照片和录像),工作进度记录及影像记录均须明确勘察日期、钻探孔位及对应钻探长度等内容(影像记录须是标注内容后拍摄而不是拍摄后标注内容),以便发包人勘察过程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可参考《 (略) 关于加强项目工序交验和留存影像资料的规定(修订版)》(珠交通字[ * ]2号)、《关于进 * 步落实项目工序交验和影像资料的通知》(珠交通字[ * 号)、《关于加强中间计量影像资料检查的通知》(珠交通 (略) 字[ * ] * 号)等文件,否则得不到相应的勘察费用的支付。 第 * 页/共 * 页5.3. * 设计人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若由于设计人勘察深度不足(包括勘察不准确、地质地形不符等)、设计调查不全面或设计方案欠妥等设计人原因造成需要补勘、完善、修改或变更设计的,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必须 2 (略) 开展地质补勘或加密勘探,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除按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对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外,如发包人有权另外委托 (略) 勘察,所产生的勘察费用在设计人的勘察设计费中扣除。 6.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及包括的内容: 勘察设计周期: (1)发包人发出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通过初勘外业验收; (2)初勘外业验收后 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后,设计人必须在 *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 天内,通过详勘外业验收; (4)详勘外业验收后 * 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道路、隧道、给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 (略) 提供;(5) (略) 单位 (略) 门审查意见, * 日内完成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6) (略) 工作进度的需要, (略) (略) 需的图纸、参考资料、 (略) 资料;(7)征地拆迁图编绘:定测验收后 * 天内完成;(8) (略) 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施工期暂定 4 年,保修期 2年;(9)其余成果文件周期按照发 (略) 。 提交成果: (1)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 份; 第 * 页/共 * 页(2)为评审提供的初步设计正式文件 * 份,初步设计简本 * 份;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 份,简本 * 份(如需要);初步设计正式批复后提供最终初步设计文件 * 份;(3)征地红线蓝图 * 份,以及适 (略) 土地预审、办理用地批准书勘测定界报批的地形图;(4)为审查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正式文件 * 份,施工图设计简本 * 份;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出版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在设计图纸文件中,应有工程数量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应有相应的图号索引)每施工合同段 * 份。若发包人认为份数不够, (略) 提供时,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5天内无条件提交,若增加份数不超出 * 份,则不增加费用;超出 * 份以外的,印刷费由发包人承担;(6)设计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变更工程设计文件 * 份;(7)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5份, (略) 图纸和计算书的DVD电子光盘两套( * 套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 套为可修改的电子版本,即图纸必须提供AUTOCAD版,文档必须提供Word版,表格必须提供Excel版,图片必须提供Jpg版),有关设计软件和设计字库。电子版需与纸质文件同步提交; (8)提供为 (略) 必要的专题成果文件; (9)设计人 (略) 门要求开展设计范围内的用地(含临时用地)坐标转换(包括但不限于CGCS * 、 (略) * 坐标, (略) * 及 * 坐标系)及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地类分析报告。 (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成果文件。 6.1.2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限:6天内。 6.3 工程勘察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由于发包人 (略) 变更的; 第 * 页/共 * 页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 (略) 审查并书面答复。 6.3.2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略) 过程中,设计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设计人勘察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造成发包人审核 (略) 门审核不通过或修改内容较大; (2)设计人投入勘察设计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需要; (3)设计人提出设计方案不满足 (略) 市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编制方案; (4)设计人不能按时按照 (略) 修改文件的; (5)设计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暂停设计通用条款第 2段重新约定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勘察设计,发包人经延长的勘察设计周期,不支付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勘察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1)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图纸内容 * 致; (2)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为纸质图纸的扫描件(电子文件应包含签字盖章内容),且 * * 对应,并与纸质图纸顺序相同;扫描软件版本(Adobe Acrobat7.0),扫描模式按黑白 * 度、分辨率 * dpi设置,周边 * mm、居中排列, (略) 纠偏、 (略) 理; (3)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和 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与图纸目录(提供的目录)建立链接,并确保电子版与目录链接准确;(4)每施工合同段建立 * 个文件夹,夹内按每册图纸顺序编号( * ~nn格第 * 页/共 * 页式,第 * 册起编 * )建立分册文件夹;分册文件夹内按纸质图纸顺序排列,逐页编号( * ~nnn)格式,封面起编 * ;(5)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和 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光盘分别提交 * 套,并编制光盘目录。(6)若电子光盘资料差、错、漏或与原图纸不 * 致,发包人正确引用电子光盘资料却造成损失时,设计人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8.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7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后在5 天内, (略) 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合同通用条款 8.4 款重新约定为: 8.4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 (略) 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由发包人确定并通知设计人。对于需 (略) 门审查或批准的,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9. (略) 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 (略) 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设 (略) 的工作人员的交通、生活、 (略) 涉及的相关费用 (略) 解决,相关费用视为已在设计人投标报价中 。 通用条款 9.2款重新约定为: 9.2设计人应当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 (略) )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否则发包人按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通用条款后增加:9.3款 9.3 设计人派驻 (略) 的设计人员不少于 5人,其中 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为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其余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且为本项目的设计人员, (略) 时间不少于 * 天,否则按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2 合同价格形式 第 * 页/共 * 页 * .2.1 单价合同 (1)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补充测量及补充物探工作,已包含在勘察费用单价中; 2) (略) 、苗木补偿等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用单价中; 3)由于发包人原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而中止, (略) 人确认的已完成 (略) 结算并支付。 4)本招标文件 (略) 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若因发包人原因项目中止,勘察费按以下方式结算: a.初步设计、概算完成上 (略) 门审批通过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工作对应费用的 * %; b.施工图设计成果上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工作对应费用的 * %; c.按以上支付设计人的费用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中的勘察费金额及概算批复的勘察费金额。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勘察费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 .2.2 总价合同 (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本项目设计费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科研、发包人委托以外的专题研究、 (略) 有设计服务费用;2)因分期设计分期实施造成的设计调整及重复设计, (略) 收费; 3)由于发包人方案设计调整,导致的设计人重复设计发生的费用等; 4)由于发包人原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而中止, (略) 人确认的已完成 (略) 结算并支付。 5)设计人须配 (略)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成果报审报批工作, (略) (略) 调整和修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结算不另计取费用。 6)设计人负责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成果报审报批会议第 * 页/共 * 页的会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及承担可能发生的专项设计论证等相关费用。7)本招标文件 (略) 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若因发包人原因项目中止,设计费按以下方式结算: a.初步设计、概算完成上 (略) 门审批通过后,支付至以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费的 * %( * %=《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量比例 * %× * %); b.施工图设计成果上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至以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费的 * %; c.按以上方式支付设计人的费用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中的设计费金额及概算批复设计费金额。 2)因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重大变更时,应调整设计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设计费的调整 a.设计费结算 (略) 门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并结合中标费率确定,即: 设计费结算价= (略) 门审定的预算建安费÷设计费预算价计费基数( 万元)×设计中标费率×预算价( 元) b.设计中标费率=设计中标价( 万元)÷预算价(元)× * %; c. (略) 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略) 文件中的设计费支付 (略) 结算; d.如按照第 a、b 款计算的设计费超出项目(概算)预算批复的额度时,则最多支付至项目(概算)预算批复的额度, (略) 分,发包人不再支付。最终 (略) 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 .2.3 其他价格形式: /。 * .3 定金或预付款 * .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本项目不设置订金或预付款。 第 * 页/共 * 页 * .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通用条款 * .4 款后增加 * .5~ * .6款,原 * .5款变更为 * .7 款 * .5 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按照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课以设计人违约金; * .6 (略) 时中标价的 * %时,发包人有权按照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课以设计人违约金。 * .7 (略) 需要设计人答复的 * 般性问题,设计人必须 3天内答复;对于 * 般设计变更,设计人应在 7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重大变更在变更方案确定后 * 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课以设计人违约金。 * .8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2 设计人 需要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 . 知识产权 * .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设计人对于发包人提供的任何文件均限于设计人实现本合同需求而使用,需要提供第 * 方需要发包人书面同意。 第 * 页/共 * 页 * .2 关于设计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及 (略) 有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可以用于合同项目及其他发包人自身项目。但未经任何 * 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提供任何第 * 方。 * .5 设计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及其他:(1)设计人可以在项目勘察设计过程中使用自身或他人的专利,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身承担。如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 (略) 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 (略) 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损害和损失。 (2)设计人用于本项目的专利必须征求发包人的同意后方能实施,如实施过程中设计人采用专利技术而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等情况时,应按 *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 * . 违约责任 * .1 发包人违约责任 通用条款 * .1.1 项重新约定为: * .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 * .2 款设计风险条款 (略) 相关结算,同时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5%~ * %支付违约金。 * .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每延期 1天, 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 0. * ‰的违约金。 通用条款 * .1.4 项重新约定为: * .1.4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自身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 * 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2 设计人违约责任 * .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总价 * %。 * .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2万元/天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 5% 。 * .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总价 * %。 * .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 (略) 分包的违约责任:合同第 * 页/共 * 页总价 5% 。 * .2.5 设计人提供的成果文件存在错、漏现象, (略) 以违约金:1万元/处。发生重大错、漏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设计人承担责任,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总价 * %。 * .2.6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3.1.3. *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 万元/次。 * .2.7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3.1.3. *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0.2 万元/天。 * .2.8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3.1.3. * 项约定的, (略) 违约: * .2.8.1 设计人未开展 2项及以上科研项目,扣除设计费违约金:/万元。 * .2.8.2 设计人开展科研项目,但未获得 1 (略) 级及以上奖项,扣除设计费违约金:/万元。 * .2.9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3.2.4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0.5 万元/天。 * .2. * 设计人未合同要求开展 BIM工作、提交 BIM成果,则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 万元。 * .2. * 设计人未按合同 (略) 人员的, (略) 以违约金:0.5万元/天。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5.3.3(1)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a.设计人编制概算额与审批的概算额偏差应控制在正负 8%以内,否则课以设计费用 8%的违约金。大于正负 8%的,每多出正负 1%,在此基础上多扣设计费用 1%的违约金;b.概算超出估算的,课以 5万元/次违约金;c.设计人编制的估算额与审批估算额的偏差应控制正负 * %,否则课以工可编制费 * %的违约金,大于正负 * %的,每多出正负 1%,在此基础上多扣设计费用 1%的违约金。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5.3.3(7)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 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5.3. *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发包人检查发现 0.3万元/点·次、 (略) 门通报的则 3万元/点·次;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5.3. *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第 * 页/共 * 页约金:0.3 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 5.4.1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 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 6.4.2 项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 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 8.5 款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2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 8.6 款约定的,设计人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详见 5.3.3(7)目;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9.2 款约定的,设计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3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9.3 款约定的,设计 (略) 负责人:3万元;天数不足的:0.5万元/天;未按合同 (略) 的人员:1万元/天;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 .5 款约定的,设计人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的违约金:5 万元/次;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 .6 款约定的,设计人引起设计变更超过合同价 * %时的违约金:合同总价 2%~3%;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 .7 款约定的,设计人超出期限提交设计变更文件:0.2万元/天; * .2. * 设计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 * .5 款约定的,未征得发包人同意采用专利:3 万元/次。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 合同解除 * .2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 天。 第 * 页/共 * 页 * .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 . 争议解决 *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意。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略) 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略) 申请仲裁; (2) (略) 在地有管辖权的 (略) 起诉。 * .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无。 第 * 页/共 * 页附件: 附件 3: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4: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览表 附件 5: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6:设计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 附件 7: 勘察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8: 勘察设计项目任务书 第 * 页/共 * 页附件 3: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路线位于 (略) 市 (略) 区。本项目起于黄杨大道, (略) 沿海高速、 (略) 公路、 (略) 实验中学、井岸水库、接驳于泥湾村红兴路,路线全长 3.9km。采用双向 * 车道快速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主线为 * km/h,辅路为 * km/h,匝道 * - * km/h。其中桥梁段(含高架段)全长 * .4m,隧道全长 * .5m ,匝道 3对。涵洞共 3处,人行 (略) 1座。 项目地理位置图:K0+ * ~K0+ * 为双向 8 车道,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0+ * ~K2+ * 为双向 6车道高架+双向 4车道地面辅路段,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2+ * ~K3+ * 为双向 6 车道隧道,单孔车道宽 * . * m;K3+ * ~K3+ * 为路基段双向 6车道。具体规模以工可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 * 页/共 * 页 *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管线工程(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电力、通信、燃气、工业管道 (略) 管线)、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里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的初勘、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果有)、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本项目工作范围同时包括上述项目的各阶段的勘察(含补充测量及物探)工作。上述各阶段的勘察、测量、物探(含管线及岩石物探)工作, (略) 人确认后方可开展。 * 、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划分 技术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 * 个阶段。 * 、各阶段服务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 a.初步勘察(补充初测)、b.初步设计文件编制;c、补充专题研究(如需要) 2.技术设计(如需要) 3.施工图设计阶段 a.详细勘察(补充详测、)、b.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c.相关科研; 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招标工作、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参加试车( (略) )考核和竣工验收等)。 第 * 页/共 * 页附件 4: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览表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测量资料、物探资料 各 1 合同签订后 3天内2 发包人要求即勘察设计任务书(含对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1 合同签订后 3天内 3 (略) 门的规划意见书 1 按进度提供 4 (略) 门的审批意见 各 1 按进度提供 5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非标准设备设计图开工令) 1 按进度提供 6 其它设计资料 1 按进度提供 7 竣工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 天内 第 * 页/共 * 页附件 5: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 按 (略) 2 初步设计文件简本 * 最终初步设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送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勘察(补充测量及物探)文件 * 专题研究资料 * 科研资料 * 合同要求其他文件资料特别约定: 1. (略) 提供的设计资料( (略) 门批文等)能满 (略) 各设计确认单、 (略) 门批文、政府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4.本表未列出且要求提供文件其他文件按照 (略) 。第 * 页/共 * 页附件 6:勘察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人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 1 (略) 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 * 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隧道分项负责人完成过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隧道分项负责人完成过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隧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隧道分项负责人完成过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道路分项负责人 1 (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个类似工程路线分项负责人。 桥梁分项负责人 1 (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个类似工程路线分项负责人。 景观分项负责人 1 景观绿化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1 (略) 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条类似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职称,5 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 个类似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 1 (略) 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个类似工程分项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1 (略) 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近 5年内担任过 1个类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给排水及消防 分项负责人 1 (略) 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担任过 1个类似工程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略) 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近 5年内负责过 1个类似工程概预算工作。 后续服务人员 5 其中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至少 1名 (略) 专业),其余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且为本项目的设计人员。 注: 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2、本表为项目勘察设计人员的最低要求,如本表人员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不得拒绝。 3、设计人中标后应在珠 (略) 所,所有设计工作均须在 (略) 完成,以便沟通协调,第 * 页/共 * 页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 4、 (略) 文件报送的拟投入的设计人员均须按发 (略)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 5、设计人中标后至少委派 1 名设计人 (略) 驻场办公, (略) 人员至少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第 * 页/共 * 页附件 7: 勘察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 、勘察设计费明细 详见勘察设计清单 * 、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 * )本项目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 * 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 * %;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核后, * 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 * %; (3)施工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如有)按期完成, (略) 完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后, * 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 * %; (4)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 * 日内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用的 * %; (5)施工配合期内各年度末,发包人根据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情况(如是否能按发包人 (略) (略) 补充测量、补充勘察,及时出具变更图纸等履约情况)每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费用的 5%,但支付至合同费用的 * % (略) 支付;施工配合期内每次费用支付前,发包人将 (略) 考核评分。评分 * 分(含 * 分)以上按上述支付比例全额支付;2.评分 * (含 * 分)- * 分,则扣减本期应付设计费的 * %;3.评分 * 分(不含 * 分)以下的则扣减每期应付设计费的 * %。 (6)本项目工程颁发施工竣工证书后 * 天内,支付至合同费用的 * %; (7)本项目竣工验收并且勘察设计费结算后 * 天内,支付剩余的合同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 * 次结清。 ( * )本项目勘察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提交初勘成果后, * 日内支付该阶段应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费用的 * %; (3)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 * 日内支付该阶段应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费用的 * %; (4)提交详勘成果后, * 日内支付该阶段应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费用的 * %; 第 * 页/共 * 页(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 * 日内支付勘察费用的 * %; (6)施工配合期内各年度末,发包人根据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情况(如是否能按发包人 (略) (略) 补充测量、补充勘察,及时出具变更图纸等履约情况)每年向设计人勘察费的 5%,但支付至合同勘察费用的 * % (略) 支付; (7)本项目工程颁发施工竣工证书后 * 天内, * 日内支付至合同费用的 * %; (8)本项目竣工验收并且勘察设计费结算后 * 天内,支付剩余的合同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 * 次结清。 ( * )设计人凭税务发票办理请款手续。 第 * 页/共 * 页附件 8:勘察设计项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 工程设计任务 (略) (略) * 年 * 月第 * 页/共 * 页目录 项目概况 ....................................................................................................................... 1 建设内容 ....................................................................................................................... 1 设计工作范围 ............................................................................................................... 2 设计依据及标准、规范 ............................................................................................... 2 (略) 标准、规范 ................................................................................................... 2 各阶段工作任务 ........................................................................................................... 6 1、投标方案编制任务 .......................................................................................... 6 2、初步设计任务 .................................................................................................. 6 3、 施工图设计任务 ............................................................................................ 7 各专业工作任务编制要求............................................................................................ 7 道路工程 ................................................................................................................ 7 桥梁工程 ................................................................................................................ 7 隧道工程 ................................................................................................................ 8 管线工程 ................................................................................................................ 9 电力照明及通信排管工程 .................................................................................. * 交通工程及安监工程 .......................................................................................... * 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 .................................................................................. * 提交设计成果 ............................................................................................................. * 投标阶段成果 ...................................................................................................... * 设计阶段成果 ...................................................................................................... * 设计其他要求 ...................................................................................................... * * 、项目概况 ............................................................................................................. * * 、使用的勘察测量技术规范及标准 ..................................................................... * * 、测量与勘察目的 ................................................................................................. * * 、总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 * 4.1 总体要求 ........................................................................................................... * 4.2 注意事项 ........................................................................................................... * * 、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要求 ............................................................................. * 5.1 项目工作控制要求 ........................................................................................... * 5.2 勘察任务 ........................................................................................................... * 5.2.1 勘察依据 .................................................................................................... * 5.2.2 勘查范围 .................................................................................................... * 5.2.3 初勘技术要求 ............................................................................................. * 5.2.4 详勘技术要求 ............................................................................................ * 5.2.5 勘查成果要求 ............................................................................................ * 5.3 测量任务 ........................................................................................................... * 5.3.1 测量依据 .................................................................................................... * 5.3.2 测量范围 .................................................................................................... * 5.3.3 初测技术要求 ............................................................................................ * 5.3.4 定测技术要求 ............................................................................................ * 5.3.5 测量成果要求 ............................................................................................. * 5.4 物探任务 ........................................................................................................... * 5.4.1 物探依据 ..................................................................................................... * 5.4.2 物探范围 ..................................................................................................... * 第 * 页/共 * 页5.4.3 物探技术要求 ............................................................................................. * 5.4.4 物探成果要求 ............................................................................................ * 勘测成果提交数量及时间 ......................................................................................... * 6.1 成果文件提交数量 ............................................................................................ * 6.2 成果提交时间 .................................................................................................... * 第 * 页/共 * 页1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 设计任务书 项目概况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路线位于 (略) 市 (略) 区。本项目起于黄杨大道, (略) 沿海高速、 (略) 公路、 (略) 实验中学、井岸水库、接驳于泥湾村红兴路,路线全长 3.9km。采用双向 * 车道快速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主线为 * km/h,辅路为 * km/h,匝道 * - * km/h。其中桥梁段(含高架段)全长 * .4m,隧道全长 * .5m ,匝道 3对。涵洞共 3处,人行 (略) 1座。项目地理位置图 K0+ * ~K0+ * 为双向 8车道,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0+ * ~K2+ * 为双向 6 车道高架+双向 4 车道地面辅路段,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2+ * ~K3+ * 为双向 6车道隧道,单孔车道宽 * . * m;K3+ * ~K3+ * 为路基段双向 6车道。具体规模以工可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建设内容 第 * 页/共 * 页2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管线工程(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电力、通信、燃气、工业管道 (略) 管线)、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设计工作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的投标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范围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和交通疏解方案。 (略) 配合、 (略) 的配合服务、驻场设计服务工作。 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管线工程(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电力、通信、燃气、工业管道 (略) 管线)、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设计依据及标准、规范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年版)》 (2)《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 (3)《 (略) 市总体规划( *** )》( * 年修订) (4)《珠 (略) 规划》( * 年) (5)《 (略) 市 (略) 区 B * a&B * b&B * d编制单元( (略) 尖峰山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 年新编)》 (6)《 (略) 市建设技术指南》 (7)《 (略) 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 (8) (略) 市其它有关规划文件 (9)相关会议纪要 (略) 标准、规范 1、道路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年版)》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 - * 版)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 第 * 页/共 * 页3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 2、桥梁工程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 - *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 * 《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 - * 《公 (略) 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 * - *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 《公 (略) 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 *** 8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 《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 *** 3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 1 《桥梁用结构钢》GB/T ***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D * - * 《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 3、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1、 * 年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年版)》 (GB *** 0)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年版)》(GB *** 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 8)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 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 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 1)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 7) 第 * 页/共 * 页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 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 - * ) 《 (略) 理技术规范》 (JGJ * - * ) 《公 (略) 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 * - * )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 * 册土建工程》(JTG *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 )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 ***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 * - * ) 《 (略)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 )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 * G *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 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 ) 4、排水工程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 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版)(GB *** 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 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年版)(GB *** 6) 《泵站设计规范》GB *** 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 6) 5、电气、照明工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 9 《3~ * 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 8 《 * kV (略) 设计规范》GB *** 3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 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 9 第 * 页/共 * 页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 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 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 3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 * /2- * - *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 * 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 * /2-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版)》GB *** 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 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 6 《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 * SD *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6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 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 -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 1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 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 * 、监控工程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 1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 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 0 《道路交通信号灯》GB *** 1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 6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 1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 * 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 3 《 (略) 设计规范》GB *** 7 7、绿化工程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 -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 年版)》GB *** 7( * 年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 - * 第 * 页/共 * 页6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 0 《 (略) 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 * - *** (略) 的相关规范法规 各阶段工作任务 1、投标方案编制任务 本项目招标阶段,投标单位应随投标文件 * 起提交设计方案, (略) 对所提交的方案合理性及经 (略) 评审。招标阶段设计的依据及规范要求参见本任务书第 * 、 * 条。招标阶段设计应基本达到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 (略) 阶段设计方案应包含对项目现状建设条件分析、交通需求分析,桥隧节点设计、市政管线、交通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等内容。投标单位应针对该阶段 (略) 经济计算及造价分析,并对本工程建设的 (略) 说明。 2、初步设计任务 ? 初步设计应根 (略) 性研究报告、设计合同以及必要的工程勘察资料等,进行方案比选,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对 (略) 系统全面规划设计,论证技术上的先进性、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供各方案的效果图、计算书和相关文字报告,并提出推荐方案。 ? 初步设计文件应确定:总体设计原则、项目功能、工程标准、设计方案、结构体系、施工组织、环保措施以及建设投资等。 ? 对建材的来源、 (略) 调查研究,全面详实的反映实施阶段各项需求,做出客观合规的工程概算。 ?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保、环评、防洪导流、交叉施工影 (略) 研究,以及临时排水方案、临时施工便道等内容,在成果中要给予充分考虑。 ? 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其他涉及投资管控、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审计等各方面的相关要求。 ?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并按相关要求配合 * 方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 ? 需充分考虑与周边工程项目的衔接,需配合 * 方为周边工程项目提供对接资料。 ? 需充分考虑对现有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保护,出具相应的保护措施。充分考虑项目与邻近构筑物的相互影响,采取合理的设计方案。 第 * 页/共 * 页7 ? 定期向 * 方汇报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设计工作重大事项台帐。 ? 严格按照 * 方各项管理制度与考评办法开展工作。 3、 施工图设计任务 ? 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深化,编制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主要技术方案应与初步设计方案 * 致,如有区别,应充分论证说明。 ? 不得在图纸中明示或暗示 (略) 家的设备。 ? (略) 及答疑工作。 ? 在项目的整个服务过程中,充分做好服务及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 ? 协助完成施工图报审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用地、消防、防雷的报审。 ? 提供本项目具体的监测工程量及任务书,配合编制检测预算编制。 ? 定期向 * 方汇报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设计变更及设计工作重大事项台帐。 ? 严格按照 * 方各项管理制度与考评办法开展工作。 各专业工作任务编制要求 道路工程 (略) 理、路基、路线、路面、箱涵及道路附属设施等,具体要求如下: (1)道路始、终点及相交路口必须充分考虑衔接路段建设状况的要求。 (2) (略) 地地质情况,提供多种可供 (略) (略) 论证分析,推荐经济 (略) 理设计方案,并根据需要提 (略) 理方案。提供软基第 * 方监测任务书。 (3)提供多种基层、面层结构形式比 (略) 论证分析,推荐 (略) 车道路面结构方案。 (4)提供不同类型的交叉口渠 (略) 论证分析,提供必要的效果图,推荐兼 (略) 能力的平面交叉布置方案。 (5)充分考虑与黄杨大道、西部沿海等衔接节点的交通需求,提供不同 (略) 论证分析,提供必要的效果图、计算书和相关文字报告等。 桥梁工程 包括桥梁跨径布置、 (略) 结构设计、防排水设计、附属工程设计、桥梁景观以及装饰工程等设计内容。 第 * 页/共 * 页8 (1)设计应综合考虑桥梁在施工、运营、和养护维修中的影响因素,采用全寿命设 (略) 桥梁结构设计。 (2)设计应提供多种桥梁( (略) 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结构)比选方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供必要的效果图、计算书和相关文字报告等,推荐合理的桥梁方案。 (3)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的防洪及交通等需求。 (4)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 (略) 地条件满足施工应具有的便捷性需求。 (5)设计应重视桥梁的景观设计并与周边的建筑景观相协调,进行精细化设计。 (6)设计应根据桥址范围的环境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耐久性设计方案。 (7) (略) 址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结合桥梁的抗震设防分类,采取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抗震构造措施和抗震设计方案。 (8)采取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桥梁施工对现状道路交通的影响。 隧道工程 本项目穿越司马山井岸水库段采用隧道形式,设计内容包括隧道结构(含支护结构)设计、防排水设计、基础设计(如有)、通风、照明、监控、给排水设计、装饰工程、配电等设计内容。提供隧道工程及基坑工程(如有)的第 * 方监测任务书。 (1)在地形、地貌、地质、社会人文和环境等调查的基础上,综合比选隧道各轴线方案的走向、平纵线、洞口位置等,提出推荐方案。(2)根据道路等级和设计速度确定车道和建筑限界。在满足隧道功能和结构受力良好的前提下,确定经济合理的断面内轮廓。 (3)隧道内外平、纵线形应协调, (略) 车的安全、舒适要求。 (4)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及其构成、交通方向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确定通风、照明、交通监控等机电设施的设置规模。必要时特长隧道应作防灾专项设计。(5)应结合道路等级、隧道长度、施工方法、工期和营运要求,对隧道内外防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管理、交通工程设施、环境保护、供配电工程预留等作综合考虑。(6)当隧道与相邻建筑物互有影响时,应在设计与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 (7)设计应充分考虑耐久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便于施工的需求。 (8)基坑支护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安全。结合施工设备满足施工空间的要求,并且充分考虑施工工序, (略) 实施。 (9)结合勘察报告及经验确定安全、经济、合理的隧道支护形式。 ( * )对隧道的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略) 设计及设备选型。提供主要设备的关键参数及技术规格书,配合 * 方确定主要机电安装设备、材料的第 * 页/共 * 页9 品牌范围 ( * )结合周边防洪设施对隧道 (略) 设计。 管线工程 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综合管沟、预留沟等。设计应结合周边道路现状管线设置情况,充分考虑对沿线市政道路既有管线的保护,尽量避免管线拆迁,特别要避开现状地下管廊、高压电缆、国防光缆等重要地下管线。其他要求如下: (1)管线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关系,并在图纸上注明各预留接管井的坐标。 (2)给排水管线的设计应积极稳妥的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管理方便。 (3)提供多种管材比 (略) 论证分析,推荐经济合理的管材选用方案。 (4)基坑支护形式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道路沿线范围地面以及地下空间的管线避让。 (5)给水工程设计:a.给水管线的设计应 (略) 近期、远期建设的结合;b.管道布置要充分配合 (略) 设计预留,应满足公共绿化、浇洒道路、居民生活用水要求,以及区域消防用水的要求;c.给水管道设置用户预留管及室外消火栓,并在预留管段设置阀门井;d.市政管线埋设应与道路 (略) ,并协调各种管线之间关系;e.覆土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在绿地和非铺砌地面下埋设应≤0.6m; (略) 道和非机动车道下埋设应≥0.8m;在机动车道下埋设应≥1.0m ;f.给水管线的设计应考虑冲洗消毒等要求;g.给水管线的设计应符 (略) 的要求,确保满足验收要求。 (6)雨水工程设计:a.结合地块的功能规划、发展需要、道路路幅,合理布置雨水管线;b.设 (略) 雨水、污水分流排放体制;c.雨水应考虑利用地形地势,顺坡排水模式,采用多出口排放的原则,就近、分散排放,避免出现管径过大,埋深过深的情况;d.在尽量保留、利用现状排洪渠的基础上, (略) 对渠道走向、 (略) 相应调整;e.为减少土方工程量,雨水管渠坡向尽量与道路 * 致,排洪渠为明渠形式并采用较小坡度;f.雨水排入排洪渠时,雨水管渠出口标高按高于排洪渠底不小于 0.5m控制。 (7)污水工程设计:a.结合地块功能规划、发展需要、道路路幅,合理布置污水管线;b.污水管道起始段管底埋深 3.5m,考虑收集道路周边地块 * 米范围内的雨(污)水预留管 * 般从起点开始布置;c.污水检查井井底设置流槽,流槽顶可与 0. * (略) 相平。污水管道每隔 * m~ * m预留街坊接入管,预留接入管管径不小于 DN * 。预留管管端检查井预留至规划管廊外侧 2m 处;d.管道和其 (略) 理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 6) (略) 理,工程管线之间水平、垂直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8)合理安排预留过路管沟、管位,必须满足日后建设要求。 (9)对现状管线实地摸查,对于需要迁改或者保护的管线编制专项设计方案。 第 * 页/共 * 页 * 电力照明及通信排管工程 包括电缆沟、照明路灯、箱变、外电系统等,具体要求如下: (1)电缆沟工程设计:a.采用 * kv * 型电缆沟,根据道路布置及管线设计横断面,按照相关规划,结合道路情况布置断面,并保证断面设 (略) 门的敷设要求;b.沟盖板的设计除满足使用要求外应考虑美观,与周边环境景观相结合;c.电 (略) 道时,固定盖 (略) 道砖位置,活动 (略) 道砖后顶标高与相应道路设计标 (略) 齐;电缆沟位于绿化退让内时,固定盖板顶预留 * mm种植土,活动 (略) 道砖后顶标高与相应绿化带标 (略) 齐。 (2)照明用电的布置应根据相关 (略) 门使用要求,且注意与供电分接箱的衔接。 (3)通信排管的设计应依据规划及《通信管道(管沟)专项评估》,并充分考 (略) 门的意见及运营商的使用要求。 交通工程及安监工程 包括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等。 5.6.1标志 (1)所提供信息必须明确、及时,避免信息过载或遗漏,且与构造物等设施的位置相协调,避免出现矛盾; (2)版面布置及支架结构应与道路线形、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视觉及美观要求。 5.6.2标线 标线与标志配合或单独使用,确保提供明确的警告、禁令或指示信息。 5.6.3与交通、 (略) 门充分沟通,确保设计成 (略) 门的要求。 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 充分考虑龙霞路、港霞路周边地块施工的影响, (略) 沿海高速、 * 县道、 (略) 公路等道路的有序衔接跨越,在满足对现状主要通道最小干扰以及交叉施工项目交通需求的前提下,提出合理的施工工序,并对项目周边区域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疏导措施。 提交设计成果 投标阶段成果 投标方案的成果包含文 (略) 分的内容。其中,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内容: 1. 道路设计图(含平面、纵、横断面设计); 2. 桥梁设计图纸及效果图; 3. 隧道设计图纸及效果图; 4. 市政管线设计图纸。 第 * 页/共 * 页 * 设计阶段成果 1.设计工作大纲 2.初步设计(含图册)和概算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图册)。 以上各阶段的中间成果资料 所有成果过程版本纸质文件数量以实际工作开展需要为准,可读写的电子版光盘 2份;所有成果最终版 8份,可读写的电子版光盘 2份。 设计其他要求 1.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 *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专家评审后 *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版文件(含概算)。 2.初步设计取得批复后 *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正式版文件。 3.初步设计成果及施工图设 (略) (略) 预审及相关的审查,且满足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4.为便于项目设计工作的开展,需配合 * 方完成各类专项论证、评审、试验、和相关考察工作。第 * 页/共 * 页 *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 工程勘察任务书 (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 (略) 市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年 * 月 第 * 页/共 * 页 * 目录 * 、 项目概况 ............................................................ * * 、 使用的勘察测量技术规范及标准 ........................................ * * 、 测量与勘察目的 ...................................................... * * 、 总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 * 4.1 总体要求 ............................................................ * 4.2 注意事项 ............................................................ * * 、 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要求 ............................................ * 5.1 项目工作控制要求 .................................................... * 5.2 勘察任务 ............................................................ * 5.2.1 勘察依据 ........................................................ * 5.2.2 勘查范围 ........................................................ * 5.2.3初勘技术要求 ..................................................... * 5.2.4 详勘技术要求 .................................................... * 5.2.5 勘查成果要求 .................................................... * 5.3 测量任务 ............................................................ * 5.3.1 测量依据 ........................................................ * 5.3.2 测量范围 ........................................................ * 5.3.3 初测技术要求 .................................................... * 5.3.4 定测技术要求 .................................................... * 5.3.5测量成果要求 ..................................................... * 5.4 物探任务 ............................................................ * 5.4.1物探依据 ......................................................... * 5.4.2物探范围 ......................................................... * 5.4.3物探技术要求 ..................................................... * 5.4.4 物探成果要求 .................................................... * * 、 勘测成果提交数量及时间 .............................................. * 6.1成果文件提交数量 ..................................................... * 6.2成果提交时间 ......................................................... * 第 * 页/共 * 页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 勘察、测量、物探任务 * 、项目概况 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路线位于 (略) 市 (略) 区。本项目起于黄杨大道, (略) 沿海高速、 (略) 公路、 (略) 实验中学、井岸水库、接驳于泥湾村红兴路,路线全长 3.9km。采用双向 * 车道快速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主线为 * km/h,辅路为 * km/h,匝道 * - * km/h。其中桥梁段(含高架段)全长 * .4m,隧道全长 * .5m ,匝道 3对。涵洞共 3处,人行 (略) 1座。项目地理位置图 K0+ * ~K0+ * 为双向 8车道,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0+ * ~K2+ * 为双向 6 车道高架+双向 4 车道地面辅路段,道路宽度 * m,规划红线宽度 * m;K2+ * ~K3+ * 为双向 6车道隧道,单孔车道宽 * . * m;K3+ * ~K3+ * 为路基段双向 6车道。 本项目勘察测量分 (略) ,即第 * 阶段初勘、初测、物探,第 * 阶段详勘、定测,根据设计进度要求,分阶段提交本项目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要求。 * 、使用的勘察测量技术规范及标准 第 * 页/共 * 页 1、 《城市测量规范》(CJJ/T8- * ) 2、 《工程测量规范》GB *** 7 3、 《公路勘测规范》(JTG/T C * - * ) 4、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 * - * ) 5、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 1 部分 1: * 、1: * * 地形图图式》GB/T 2 * * 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1( * 年修订版) 7、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 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 - * )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 1 *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 0( * 年版) * 、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2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 ) * 、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 * - * ) * 、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 - * ) * 、 《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 * - * ); * 、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C * - * ); * 、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 9); * 、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 3) *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 4); * 、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 * - * ) *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 5); * 、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注:以上规范、标准、规程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 、测量与勘察目的 根据设计提供的勘测要求,结合测量、勘察依据的各种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工作,为工程设计提供必要的地形、现状管线资料、地质资料与工程参数。 * 、总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勘测单位应提交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勘测成果。 勘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勘察规范和需要提交给设计的勘察成果要求,制定详细的勘察作业大纲和详细作业计划。本任务书提供的布孔原则仅供参考,勘测单位可根据规 (略) 实际情况调整布孔位置。 第 * 页/共 * 页 勘测单位应尽快踏 (略) 条件,制定详细的勘测大纲,经评审通过且业主认可后方可实施。特别注意,当相邻钻孔之间地质变化剧烈或出现不良地质时,应加密钻孔,直至地层变化或不良地质范围能准确描述。 对工程周边重要建(构)筑物或对工程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地下设施, (略) 专项勘察,并应查明其埋藏、分布情况,分析其与拟建市政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评价或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或需论证工程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抗浮设计水位建议值时, (略)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1 总体要求 1、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勘察、测量、物 (略) 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全线(黄杨大道~红兴路)。应对沿线地段路基的稳定性和沿途性质做出工程地质评价,对影响路基、路面、排水的 (略) 调查,包括气象、水文、水系、地质、土质、植被、水利设施的现状。并为路基设计、管道排水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线位上有现状道路,需根据实际情况将物探工作范围扩展至现状路道路边线或规划红线范围内,将现状路下管线布设情况 * 并探明(即物探工作应涵盖现状及规划的范围)。 3、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地质的性质、特征、范围、地下水的分布及特性,并应提出对不良地质的治理措施。对取、 (略) 位 (略) 调查。 4、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应遵循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法规的要求,亦应遵循《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略) 文件》的要求。 5、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工程详勘、定测、物探还应满足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特殊要求, (略) 述。 6、勘察报告内容、深度及格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规定,并需审查合格。 实际勘察工作开展前应 (略) 确认,分别阐述勘察的工作内容,规范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各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岩土条件 (略) 等级划分,划分工程勘察等级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内容。勘测作业前,勘测单位应再次向设计单位核实工程的总平面图和工程埋深,防止出现大的偏差,造成返工。勘测作业不能因为赶工期而不做或少做,不能降低勘测质量,勘测成果均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成,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报告中写明。勘测成果应经专家评审且业主认可后方可提交正式成果。由于勘测不明、勘测有误、勘测不全导致设计或施工出现重大调整的,勘测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4.2 注意事项 1、对矿山法段 (略) 、 (略) 水库闸口附近地质做详细勘察,分析地质条件对洞第 * 页/共 * 页 口边坡稳定性、隧道防水、隧道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影响等内容。 2、不良地质影响大,应查明沿线不良工程地质,分析评价不良地质现象等对本工程的影响。遇有不良地质时宜适当增加钻孔。 3、工程周边有重要构造物或对工程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建(构)筑物,要做专项勘察,分析与拟建道路工程的影响。 4、布置钻孔需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布置,在钻探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情况复杂多变,既定的钻孔布置无法准确了解该区域的地质特征,则 (略) 实际增加钻探孔。孔位布置、数量及孔深要求还需满足《市政工程物察规范》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规定。 5、设计过程中如有 (略) 部地质资料未能满足设计需要等情况发生时,必须再作补充钻孔。 6、 钻孔结束后应做好封孔工作。 * 、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要求 5.1 项目工作控制要求 1)按该片区相关规划要求、 (略) 文件,符合各相关勘察规范的要求。 2)勘察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1)要求,并 (略) 在区域开发建设规划。 3)测量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城市测量规范》 (略) 要求的深度,并 (略) 在区域开发建设规划。 4)勘察、测量、物探工作进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各阶段的要求,在开展工作前,须提交方案 (略) 确认。 5)各阶段工作成果 (略) 门审批并通过。 5.2 勘察任务 5.2.1 勘察依据 (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 (2)《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2); (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C * - * ); (4)《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 * - * - * );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 - * );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 1); 第 * 页/共 * 页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 0( * 年版)); (8)《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 * - * ); (9)《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 - * ); ( * )《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 ); ( *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 9); ( *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 3) (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 4); ( *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 ); (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 5); ( *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5.2.2 勘查范围 勘察范围为本项目区域内的矿山法隧道、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5.2.3初勘技术要求 (略) 地岩土工程条件,提 (略) 需的建议及岩土参数。5.2.3.1 道路初堪技术要求道路范围主要为起点黄杨大道至北段终点泥湾村红兴路,主线桩号范围 :K0+ * ~K3+ * 。其中 K0+ * ~K0+ * 为快速路主线路基段,重要性为 * 级。K2+ * ~K3+ * 为高填深挖段,重要性为 * 级。辅路为次干路,重要性等级为 * 级。 1、布孔原则:根据《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及 (略) 市地方规范要求,进行地质勘查;初勘阶段路基钻孔孔距 *** m,遇鱼塘段需根据情况加密,确保布孔反应鱼塘地质情况; 2、查明拟建道路沿线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有无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评价不良地质现象对本工程的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 3、查明拟建道路沿线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岩土类型及其分布,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工程特性,提供道路路基土层 (略) 需参数及地基土各岩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 4、查明沿线地下水位,并查明沿线地下水类型、地表水来源、水位和积水时间,季节第 * 页/共 * 页 性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排水条件、当地现有农田水利设施,论证地表水、地下水对路基稳定性及其他道路设施的影响。 5、应查 (略) 地软弱土地基的分布状况,提出 (略) 理措施的建议。应针 (略) 地地基土和路基填料的物理和力学性能提出填方 (略) 理措施的建议,并对填方和挖方边坡的放坡坡率提出建议。 6、对 (略) 地现状道路,与拟建道路线位重合或接近的,应通过钻芯等方法调查清楚其路面结构类型和厚度等。 (略) 进行调查,对土、砂及石等 (略) 初步调查并做出评价。 7、 (略) 文件要求提出方案,并得到设计单位的确认。 初勘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 阐明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 (略) 地稳定性评价; 2、 (略) 基底土、地下水条件,提供道 (略) 需的岩土参数; 3、 根据特殊岩土的累呗、分布范围和性质,提 (略) 需的岩土参数; 4、 根据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和影响程度,提出初步的放置措施和建议。 5.2.3.2 桥梁初勘技术要求 (1)探明桥墩的覆盖层及基岩风化层的厚度、基础岩体的风化与构造破碎程度、软弱夹层情况和地下水状态。 (2)测试岩土的物理力学、化学特性,提供地基的承载力基本容许值[fa0]、钻孔灌注桩及沉桩的桩侧摩阻力标准值 qi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frk,作出定量评价。 (3)查 (略) 地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地质灾害及特殊岩土的描述及危害影响程度评价, (略) 理建议,核查该地区是否有断裂带通过。 (4)土、水(包括地下水及河水)等对建筑材料(混凝土、钢材)腐蚀性的判定结论。 (5)桥位气温、降雨、风向及台风(含施工及运营阶段)等可能出现的不利气象环境调查。 (6)查明桥位的枯水位、常水位、 (略) 洪及通航情况。 (7)对桥址区的本桥相关 (略) 调查。 1、桥梁勘察孔位、孔深、数量 各孔位平面位置详见《钻孔平面布置图》。如条件受限,勘察单位可对具体 (略) (略) 部调整,调整范围较大的须经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实施前应探明地下管线及构筑物,避免造成破坏。如基岩面变化过大应及时反馈,以便确认是否需要补孔。 第 * 页/共 * 页 ◆孔位: 桥梁钻孔 X坐标 Y坐标 钻孔类型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 3.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 6.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 8.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 6.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 CQ * *** . * 9 * * 般性钻孔 CQ * *** . * 9 * 控制性钻孔平面位置详见《钻孔平面布置图》,钻孔位置需由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孔深:每个钻孔应当钻入稳定持力层,探明软弱层,最终进入中风化岩层至少6m。实施过程中,如钻孔深度达到 * m仍未进入中风化岩层,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数量:本项目桥梁钻孔共 * 个,其中控制性钻孔 * 个, * 般性钻孔 * 个。 2、其他勘察要求 (1)应严格按照相关 (略) 。 (2)应充分搜集、分析和利用既有地质资料。 (3)工程地质柱状图、工程地质纵断面图图式图例符号均按市政要求,比例尺与桥专业相同。 (4)取样 遇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取原状土样,取样、试验间距1.5~2.0m。 (5)原位测试及试验 第 * 页/共 * 页 ①所做原位试验建议包含十字板剪切试验,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 ②钻孔应按基岩强、中、微风化、未风化层及岩性层分别采取不同风化程度及岩性的岩样作岩石饱和抗压强度试验。 ③地表、地下水水质分析: (略) 区内海水及地下水(岸上) (略) 水质分析,评价其对不同建筑材料(钢筋、混凝土以及钢结构)的腐蚀性及类型,并作出腐蚀性等级评定。 ④对岩芯破碎,取样困难层位, (略) 孔内声波测量。 ⑤剪切波速试验: 核查该地区有否断裂带通过,若无基础资料确定地震烈度情况,建议应实测剪切波速,如拟建区域内有前期资料也可利用。 (6)本桥拟采用泥浆护壁冲孔灌注桩,若该施工工艺影响岩、土力学参数值,需单独提供考虑该施工工艺的岩、土力学参数。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 ②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③自然地理特征 (含地形地貌、交通条件及水文气象①特征); ④地层岩性;⑤地质构造与地震基本烈度; ⑥水文地质特征;⑦工程地质评价 (附岩土试验及动探试验成果统计表);⑧结论与建议 (包括勘察结论、措施意见及施工注意事项、环境地质等内容)。 5.2.3.3 隧道初堪技术要求 1、依据规范:根据《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章节 7.3。 2、布孔要求: (1)勘探点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调查和测绘及物探结果确定。勘察孔要求布置在隧道结构外侧约 3~5 米,交叉布置。 (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规范条文 7.3.5 规定: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 5 个,勘察点间距宜为 * m~ * m,隧道口宜布置勘探点。初勘阶段建议对洞身段可按照单侧间距 * m 布孔,在隧道两侧交叉布置,后续可根据物探结果,对于地质变化复杂区域进 * 步加密。 3、在松散地层中, * 般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1.5 倍隧道高度,控制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2.5 倍隧道高度;在微风化及中等风化岩石中,应进入隧第 * 页/共 * 页 道底板以下 1 倍隧道高度。遇岩溶、土洞、暗河等,应穿透并根据需要加深。 4、初步勘察的取样及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 (略) 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2/3; (2)山岭 (略) 波速测试(包括剪切波速和声波测井); (3)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 (略) 水文地质试验; (4)深 (略) 地应力测试。 5、初步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沿线区域地质、构造、地貌、地层、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地下有害气体情况; (2)初步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的类型、分布、性质及对隧道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初步查明沿线的地表水、地下水条件,评价对隧道施工的影响; (4)初步确定沿线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围岩分级,提出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洞室围岩的稳定性; (5)初步评价洞口位置的工程地质及岩土稳定性,提出工程防护措施的建议; (6)对洞口、洞身段由于隧道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形成安全隐患的地表孤石大小、位置及 (略) 调查及评价,并提出工程防护措施的建议。 5.2.4 详勘技术要求 5.2.4.1道路详勘技术要求 1、依据规范:《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第 5.4.2 条。 2、布孔原则:勘探点沿中线布置。当 * 般路基道路宽度大于 * m,其他路基形式大于 * m 时,应在道路两侧交错布置勘探点。特别复杂时,布置横向剖面。详勘阶段路基钻孔孔距 * - * m(若与桥梁、隧道结构专业布孔重合,可不布置道路孔,道路专业参考桥梁、隧道结构专业钻孔);其中高填深挖段按照 * - * m 布置,在代表性区段布设地质横断面,每条横断面上的勘探点不应少于 2 个。通过浜(鱼)塘路段时,勘探点间距宜控制在 * - * m。 3、道路勘探孔深度鉴别孔应钻穿淤泥并进入可塑粘土层 5m,技术孔应钻穿淤泥并进入全风化岩 3m。 4、查明拟建道路沿线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有无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5、查明拟建道路沿线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岩土类型及其分布,土石成分及比例,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工程特性,提供道路路基土层的干湿状态与地基土各岩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对于可利用的土石,给出建议利用率。 6、查明沿线地下水位,并查明沿线地下水类型、地表水来源,论证地表水、地下水对第 * 页/共 * 页 路基稳定性及其他道路设施的影响。 7、查明沿线路段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性质、空间分布、发生和诱发条件、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论证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并提出计算参数及整治措施的建议。 8、提供拟建道路沿线管道开挖、基槽 (略) 需的岩土工程参数,并对其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9、应查 (略) 地软弱土地基的分布状况、厚度、物理力学性质与排水条件,提供路基承载力、稳定性、 (略) 需的岩土参数,提出 (略) 理措施的建议,工程需要时应通过专项分析预测其沉降性状。应针 (略) 地地基土和路基填料的物理和力学性能提出填方 (略) 理措施的建议,并对填方和挖方边坡的放坡坡率提出建议。 * 、应查 (略) 地上层填土的物理和力学指标,特别是沉降 (略) 需要的物理和力学指标。 * 、对 (略) 地现状道路,特别是与规划道路线位重合或接近的,应通过钻芯等方法调查清楚其路面结构类型和厚度等。 详勘重点分析评价详见《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规范》5.4.5。 5.2.4.2桥梁详勘技术要求 1、依据规范: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第 6.4.3 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9)第 4.9.4 条,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 * - * )第 5. * .4 条、6. * .3 条。 2、布孔要求:布置钻孔需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布置,钻孔过程中若发现地质起伏变化较大钻孔间距应加密(包括横向)。加密要求等地质资料初步成果出来后根据 (略) 协商调整。桥梁详勘布孔需根据桥梁总体布置图每个桥墩设置 * 个。 3、钻孔深度应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桥跨在 * m~ * m 范围内时,有效孔深(扣除软土层) * 般控制在 * - * m,在有微风化基岩分布的钻孔, * 般应钻进微风化基岩 7- * m(软岩 * m,硬岩 7m);桥跨在 * m~ * m 范围内时,有效孔深(扣除软土层) * 般控制在 * - * m,在有微风化基岩分布的钻孔, * 般应钻进微风化基岩 8- * m(软岩 * m,硬岩 8m);特大桥主桥且桥跨不小于 * m 时,有效深度(扣除软土层) * 般控制在 * - * m,在有微风化基岩分布的钻孔, * 般应钻进微风化基岩 * - * m(软岩 * m,硬岩 * m);在无微风化基岩时,中风化基岩分布的钻孔, * 般应钻进中风化基岩 * - * m(软岩 * m,硬岩 * m)。当中风化和微风化叠加时,按中风化条件控制。 若软土较厚或微风化(中风化)基岩埋深小于 * m 或微风化(中风化)基岩埋深大于 * m (略) 结构存在特殊要求时,终孔控制深度由勘察设计人员及业主代表共同协商确定。 4、 (略) 场地的地形、地貌特征;查明工程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质,软土的固结历史、强度和变形特征,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能力作出评价。要求原位测试孔和取土孔各占 * %。 第 * 页/共 * 页 5、 (略) 地岩土层性质、地质构造、分布规律、形成时代、成因类型、岩层的风化程度等,对桥位的 (略) 评价。6、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特征、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形成原因、性质、发展情况,是否存在液化土层等。评价不良地质现象对本工程的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推荐持力层下应没有溶洞和软弱下卧层,若存在溶洞或软弱下卧层,应钻透溶洞或软弱下卧层并按 3.1条要求钻入基岩规定的深度。 7、 (略) 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及危 (略) 复核、评价, (略) 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如地震液化、岸边滑移),提供桥梁抗震分析必需的工程地质参数。 8、调查河流特征和桥位两岸的岸坡稳定情况,对基坑开挖边坡及地基的稳定性等作出评价。 9、 (略) 地下障碍物(如管线、沉船、抛石等结构物的布置,查明码头、 (略) 是否有抛填物及抛填物类型、范围、厚度等。并 (略) 进行调查,对土、砂及石等 (略) 初步调查并作出评。 * 、 (略) 地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的类型、埋深、渗流情况、渗透系数以及河水、地下水对桥梁结构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开挖、回填、沉桩钻孔等)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和影响,并提出防治方案和建议。 * 、根据本工程结构特点及地质条件,提出基础形式、持力层建议意见。根据取样及试验分析结果,提出各土层物理力学指标。所有土层、岩石分类以及相关参数、指标等均必须按《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 * - * 的要求给出。 * 、本项目勘察需包含以下几个试验项目: (1)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每层土的天然重度、饱和重度、塑性指数、孔隙比、饱和度、液性指数、含水量等。 (2)力学性质:每层土的压缩系数、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压缩指数、固结系数 Cv、CH、渗透系数、回弹指数、承载力、桩侧摩阻力、桩端承载力、内摩擦角和粘聚力(快剪、固结快剪等)、竖向固结系数(cm2/s)、水平固结系数(cm2/s)等。 (3)孔隙比与荷载关系图(设计填土高度小于极限高度时绘 e-p 曲线图,设计填土高度大于极限高度时绘制 e-lgp 曲线图)。 (4)固结系数与荷载关系图(绘 CV-p、CH-p 曲线图)。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项目。 * 、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特征、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形成原因、性质、发展情况,是否存在液化土层等。评价不良地质现象对本工程的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推荐持力层下应没有溶洞和软弱下卧层,若存在溶洞或软弱下卧层,应钻透溶洞或软弱下卧层,并钻入要求的基岩深度。 第 * 页/共 * 页 5.2.4.3矿山法隧道详勘技术要求 1、依据规范:根据《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章节 7.4,确定矿山法隧道详勘技术要求。 2、布孔要求: (1)勘探点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调查和测绘及物探结果确定。勘察孔要求布置在隧道结构外侧约 3~5 米,交叉布置,钻孔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封孔,并确保封孔质量。 (2)对于地质条件简单、岩性单 * 、无构造影响的洞身段,勘察点间距宜为 * m~ * m;对于岩土条件复杂的洞身段,勘察点间距宜为 * m~ * m;隧道口应根据岩土条件复杂程度布置横断面。 (3)对位于松散地层中的隧道洞口段,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时,勘探点间距应为 * ~ * m;场地及岩土条件中等复杂时,勘探点间距应为 * ~ * m;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时,勘探点间距应为 * ~ * m。 3、在松散地层中, * 般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1.5 倍隧道高度,控制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2.5 倍隧道高度;在微风化及中等风化岩石中,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 0.5 倍隧道高度且不小于 5m。遇岩溶、土洞、暗河等,应穿透并根据需要加深。 4、详细勘察的取样及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 (略) 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1/2;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1/3; (2)山岭隧道选取代 (略) 波速测试; (3)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 (略) 水文地质试验; 5、详细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的分布情况及其对隧道的影响, (略) 理措施的建议。 (2)分析评价围岩的稳定性和山岭隧道洞口斜坡的稳定性。(3)分析评价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及不利地形对隧道工程的影响。 (4)提供隧道影响深度范围内承压水、有害气体分布情况,并分析评价其对隧道设计和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 (略) 理措施。 (5)对可能产生的流砂、管涌等,提出防治建议。 (6)根据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评价施工工法的适用性;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地段,提出超前地质预报的建议与要求。 (7)分析评价进出洞口、竖井、导坑、横洞等辅助通道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稳定性。 (8)根据沿线地下设计及障碍物专项调查报告,分析评价其对隧道设计和施工的不利第 * 页/共 * 页 影响,以及隧道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略) 理建议。 5.2.5 勘查成果要求 所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满足《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 * 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 - * )以及相关国内规范、规程、标准的有关要求。 《勘察成果报告》应包括工程地质说明书和图表内容均按《公 (略) 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 )》格式提供。请按照下表的格式提供各岩、土层桩基参数表(下图仅供参考):1、 工程地质说明书 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序言:项目概况,勘察工作的目的、依据,起迄时间,完成的工作项目与工作量,主要工作方法。 (2)自然地理条件:线路地形地貌,气象、水系等自然特征。 场区地质条件: 1)地层岩性:时代、成因类型、岩性及分布范围。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分区:工程地质单元分区依据和分区评述。 3)全线地层分层描述:岩土分层及特征、土石工程分级。 4)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形态特征、性质分布规律;地震危险性评价。 5)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赋存条件,水文地质单元划分,各单元主要特征,水质特征及侵蚀性评价,含水层渗透系数,并提出防治方案和建议。 第 * 页/共 * 页 6)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类型、分布,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 (4)岩土物理力学性质统计指标及参数建议值。 (5)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主要不良地质现象的评述, (略) (略) 地稳定性评述;桥梁工程桩基持力层分析与评价,持力层、嵌岩深度建议,桩型建议、沉(成)桩可能性分析,桩基设计参数建议。 (6)结论与建议 2、图表 (1)工程地质钻孔平面图(比例:1: * ),提供资料坐标系统为 (略) 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为 * 国家高程系统; (2) 工程地质纵断面图(比例:1: * ,垂直 1: * );及横断面图(纵断面图需投影到道路中线); (3)勘探点的位置图 (4)沿线地质剖面图及必要的柱状图 (5) 钻孔地质柱状图; (6)岩、土层指标试验成果及汇总成果表 (7) 岩土物理力学实验成果图; (8)压缩实验数据表; (9)提供各岩土层桩的极限侧摩阻力和极限端承载力; ( * ) (略) 需的有关数据,如 E-P 曲线等; ( * )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成果汇总表,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成果统计表; ( * )重要的地质现象、不良地质条件及勘察成果摄影资料;岩芯彩色数码照片; ( * )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分别提供地基土物理性质指标表、地基土力学性质指标(包括回弹指数、压缩系数、水平、竖向渗透系数、内摩擦角、粘聚力等)及设计参数表(包括直剪、 * 轴剪、无侧限抗压强度、原位试验、波速试验及设计参数等);如遇到淤泥软土层,建议采用十字板试验代替标贯试验。 ( * )规范指定的其他专用性文件、工程勘察水质分析报告等; ( * )提供勘察、物探探测综合说明书及电子文件。5.3 测量任务 5.3.1 测量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T8- * ); (2)《工程测量规范》(GB *** 7); 第 * 页/共 * 页 (3)《公路勘测规范》(JTG/T C * - * ); (4)《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 * - * ); (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 ); (6)《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 7); (7)《海底地形图编绘规范》(GB/T *** 9);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 1 部分 1: * 、1: * * 地形图图式》(GB/T 2 * * ); (9)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5.3.2 测量范围 测量范围 * 般路段为道路红线及两侧外延 * m 范围,龙霞路、港霞西路和 (略) 实验中学段测量范围可适当扩大,需测明小区内及周边地面道路系统。山岭区等线位比选路段初勘应在 *** m 范围,满足线位比选要求。 5.3.3 初测技术要求 1) (略) 采用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2)地形图测量的精度为 1: * ,地形图需要反映最新的现状地形、地貌、地物、建筑物和构筑物、重要构筑物的准确位置、高程和特征等,现有地面、道路标高、地面桥梁标高、相交道路标高、主要单位、街坊进出口和交叉口的标高、不同路面类型和结构界线、地上杆线详细情况,包括高压铁塔、影响道路结构布置的各类架空线与路面的垂直距离。 测量范围 * 般路段为两侧道路实施线(包括坡脚线)以外各 * m,横向交叉口为道路实施线两边出去各 * m。 (略) 符合测量规范要求,测量精度满足道路等级要求。 (略) (略) 市坐标和高程系统。 隧道地形图测绘范围应满足隧道洞口选择和设置的需要,并应考虑辅助工程需要,洞口地形图比例尺宜为 1: * ,断面图宜为 1: * ~1: * 。 3)地形图上标注字体应按照设计出图要求调整,初步设计阶段 * 般为 1: * ,施工图阶段根据业主要求和实际需要为 1: * 。平面地形图采用 Auto CAD * 格式。 3)地形图中应准确定位测量范围内建筑物、围墙、 (略) 道边线位置,并标示沿街建筑物种类、结构形式、层数,标识相交道路路面结构类型、厚度等信息。 4)地形图中测明现状桥梁及箱涵位置、尺寸及断面形式等信息。测明排洪渠水位、淤第 * 页/共 * 页 泥厚度等信息。 5)应对测量范围内树木种类、胸径、数量等详细测明。 6)准确标注测量范围内信号灯箱、消防栓、路牌、电杆(分高低压统计)、路灯、铁塔等的位置。 7)测量高压线投影面位置,回数、悬垂高度,基础位置等信息; 8)对道路范围 (略) 测量,对于测量的边界为鱼塘时,必须测出整个鱼塘的边界范围。提供鱼塘水面标高、底标高及淤泥层厚度。 9)初步设计阶段应提供中桩纵地面线的纵断面图和纵地面线文件,中桩桩号间距 * 般为 * m,桩号应按照设计提供的平面线位图确定。 纵断面图中道路中线桩的里程应与道路中线成果表 * 致,里程、高程注记到 0. * m;复杂地段及道路中线通过 (略) 流、水塘、冲沟、道路、管道等线状地物时断面点要加密,以便能够合理准确表达地形、地貌;当断面点很密时, (略) 分里程、高程注记,以便使图面整洁;但断面线上的相应断面点不能被去掉。 纵地面线数据文件采用 TXT 格式,文件名为“路线名称 DMX.TXT”,文件内容格式为: st h [d] 其中 st 为桩号;h 为该桩号地面高程;d 为有断链时,st 的段落号,无断链时不填写。纵地面线数据文件每个桩号 1 行,数据间以空格间隔。 * )测定桩号同纵断面, (略) 河沟应增加断面, (略) 应测量河沟底地形及河沟水位高程。横断面测量宽度同地形图测量,在施工图开始前提供。横断面测量应测至沿线住宅台阶或内地坪。横断面测量成果和纵断面测量成果待测量地形图提供设计单位确认平面方案后再补充纵横断面数据测量资料。 * )提供分桩号统计的树木、青苗数量表(分树种、胸径大小统计)、建筑物统计表(分建筑物类型统计)、电力通信及其他管线设施表。 * )现状道路测量 ① 路面测量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准确测量各种地物和构造物( (略) 道树(需标明树胸径及树种)、道路侧石、平石、路灯、公用电话亭、 (略) 亭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和尺寸,对于现状道路及道路两侧至建筑物间用地的现状铺地要求测量其铺面材料及范围,并测出建筑物前台标高,明确排水流向。混凝土路面应测出病害范围及类型(裂缝、啃边、断板、错台、破碎等)并标示反映在地形图。水泥砼路面应准确测量其板块划分线、角点标高。 第 * 页/共 * 页 ② 人行道铺装及侧石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对现状铺装要求标明铺面材料,准确描绘出铺装范围线,如材质不 * 样,应测量其分界线。 (略) 道铺装破损情况,并在 1: * 带状图(1: * 地形图)中准确标出商铺铺装台阶位置及标高,若无台阶,应标出商铺内地坪标高,应准确测量出建筑前标高、商铺铺装坡度,走向及标高。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应标明现状侧石、平石的尺寸及材质和侧石顶、低标高。 ③ 现状交通设施测量 地形图中应准确标出道路沿线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指挥仪、交通灯电缆井、交通指示标志牌的具体位置以及交通标线,并对其以不同的图例标出。 * )现状构造物及地物测量 带状图应能准确标示出建筑物、围墙、桥涵、人行道树、路灯、电缆沟、雨、污水口、地下油库、喷泉、广告牌等构造物、地物的位置和尺寸。 (略) 应增加测点,桥涵测点应能准确反应出桥涵的净跨径、交 (略) 车道、人行道的桥面标高、 (略) 的桥涵顶、涵底(铺砌)标高、现状排水沟沟底的标高。 * )现状河涌水系(排洪渠)测量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准确测量现状河涌水系的沟坎、堤岸位置、并测明河涌水系标高和渠底标高、河涌水系范围线、河床断面、河涌水系常水位标高、河涌水系常水位流向。明确表示测量范围内的现状水系分布情况及联通情况。 * )现状绿化测量 (1)地形图测量范围内应准确 (略) 有的乔木、灌木及地被位置,并注明乔木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和数量,地被品种、范围、高度及灌木球品种、高度、直径、数量。 (2)地形测量范围内其它架空管线及高压线等设施的位置及高度。 (3)地形测量范围内水体范围及标高。 * )现状管线测量 (1)管线平面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测量现状地上、地下的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讯管线及其它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或断面尺寸)、管材、埋深、排水管道流向、高程(排水管内底、 (略) ),其中电力电信管线要求准确反映电力等级、管线的孔数(或根数)及权属单位等详细资料。所有测量数据必须在平面图上分层标注,管线平面应特别注意标明现状 * KV 架空或埋地电缆、燃气管道相关数据。 第 * 页/共 * 页 测量 (略) 有涵洞(箱涵或管涵)、排洪明渠(或暗渠)、排水口的位置,测量断面尺寸、底标高(含埋深)、结构形式以及排水口的水量等详细资料,其中箱涵(或管涵)断面要求准确反映孔数及每孔孔径,所有测量数据必须上到平面图上。 (2)高(低)压线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测量现状高(低)压线塔柱平面尺寸、位置、线下净空高度等,测量现状地下电缆埋设方式(如直埋或沟体埋设)、电缆根数或沟体断面结构型式,所有测量数据必须上到平面图上。 (3)检查井、管径 测量现状管线各种检查井井位、井底、井顶及井底高程、规格、管材等。 (4)其他 测量沿线房屋给水、雨水、污水管线接驳点位置、管径及高程(排水管内底、 (略) )、顶高程、规格。 5.3.4 定测技术要求 (略) 采用的坐标和高程系统,建 (略) (略) 习惯,坐标采用 (略) * 坐标系或 * 坐标系,高程采用 * 黄海高程系统,有特殊要求的水域段坐标需增加大地 * 坐标系和 * 年 (略) 坐标系、高程增加 * 国家高程基准和珠基高程。 5.3.4. (略) (略) 本工程平面坐标系统必须与周边在建工程保持衔接,采用当地坐标系。 (1) (略) 布网原则 工 (略) 布设遵循先整体、 (略) ,高精度控制低精度逐级控制的原则。 作为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各个环节施测放样的依据,本工程 (略) 满足各项相关测量技术规范和规定的精度要求,且有足够密度和方便使用的特点,同时点位设置牢靠,避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 (2) (略) 等级 通过对工程实地踏勘, (略) 在地的现状及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 *** 7)等,结合在类似工程中的成功经验,工 (略) 采用 GPS 技术手段布设。 第 * 页/共 * 页 5.3.4. (略) 工 (略) 高程系统采用当地高程系。 (1) (略) 布网原则 (略) 布设原则 (略) 布设原则 * 致:遵循先整体、 (略) ,高精度控制低精度逐级控制的原则。作为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各个环节施测放样的依据,本工程 (略) 满足各项相关测量技术规范和规定的精度要求,且有足够密度和方便使用的特点,同时点位设置牢靠,避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 (2) (略) 等级 本工 (略) 采用国家 * 等水准 * 次性布设。 5.3.4.3地形测量 为满足设计等工作的需要,须对 (略) 测量。地形图测绘方法有: 1)、地形测绘平面 (略) 仪极坐标法。由于工程区域地势平坦,不勾绘等高线而采用高程注记。高程点测量采用几何水准和 * 角高程法。 2)、野外数据采集时,绘制测量草图,后经内业编辑形成数字地形图。地形测量测绘的内容和取舍符合《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3)、新增的个别地物,可采用交会、 (略) (略) 位置的 (略) (略) 修测,但所使用的依据点必须是极坐标法野外实采点,交会角不得小于 * °、大于 * °。经坐标检测合格的交会、交线 (略) 位置的独立地物点, (略) 作修测的依据点,但不得连续放两点;对跨越修测范围的建筑物要修测完整; 4)、放点的边长不得超过定向边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 m。困难地段也可采用截距法或交线法修测; 5)、对测量范围内已圈地并近期拟建的工程也应在带状地形图上反映其范围,并注明建筑性质。 5.3.4.4线路测量 线路测量包括道路中线定线、纵断面标高测量、横断面 (略) 分。 (1)线路定线 线路定线测量采用 GPS RTK (略) 中桩放样,采用工程 GPS 控制点中的 6 点求取转换第 * 页/共 * 页 参数,用于求取转换参数的 6 个 GPS 控制点覆盖整个测区。 (略) 初始 (略) 放样作业前,在工程平面控制点上(GPS 点 或精密导线点)进行检核,控制点检核差值小于 3 (略) 放样作业。 线路中线控制点放样完成后应埋设固 (略) 标识。 (2)纵、横断面测量 应提供中桩纵地面线的纵断面图和纵地面线文件,中桩桩号间距 * 般为 * m,桩号应按照设计提供的平面线位图确定。 纵断面图中道路中线桩的里程应与道路中线成果表 * 致,里程、高程注记到 0. * m;复杂地段及道路中线通过 (略) 流、水塘、冲沟、道路、管道等线状地物时断面点要加密,以便能够合理准确表达地形、地貌;当断面点很密时, (略) 分里程、高程注记,以便使图面整洁;但断面线上的相应断面点不能被去掉。 纵地面线数据文件采用 TXT 格式,文件名为“路线名称 DMX.TXT”,文件内容格式为: st h [d] 其中 st 为桩号;h 为该桩号地面高程;d 为有断链时,st 的段落号,无断链时不填写。纵地面线数据文件每个桩号 1 行,数据间以空格间隔。 5)应提供施工横断面的横地面线图和横地面线文件,横地面线的测设间距同路线中桩,纵向比例 1: * ,横向比例为 1: * 。 横地面线资料文件中包括桩号及该桩号横断面信息,它要求建立 * 个扩展名为 hdx 的文件,该文件格式如下: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