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凤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凤山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 (略) 以丰数政投资【2024】148号,核准号:2024-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凤山村; 建设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凤山村土地整理,共计4251.8124亩。 工期:2025年7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 09:00至2024-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丰宁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略) (略) “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 (略) 地址: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紫御公馆1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袁晓利 电话:0314-(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发 (略) 电话:0314-(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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