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鹤山、恩平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因镇海水流域平均水质状况为劣V类,对我市潭江干流水质造成严重影响,为配合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原江门 (略) 决定对镇海水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流域限批”,暂停审批镇海水流域范围内新增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基础设施、卫生、社会事业以及其他仅排放生活污水的除外)。
限批以来,开平市迅速制定了《开平市镇海水流域区域限批整治工作方案》并从严从实组织实施;鹤山市制定了《鹤山市镇海水流域区域限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狠抓镇海水流域水环境整治;恩平市开展了曲水河(镇海水恩平境内河段)圣园段和竹丝塘支流河道修整项目,进一步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目前镇海水流域平均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明显改善。
经研究,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镇海水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
解除限批后,各市(区)应持续加强镇海水流域水环境整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镇海水流域范围内新增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卫生、社会事业以及其他仅排放生活污水的除外),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二、持续加大镇海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业面源和生活源污染治理,继续扩大工 (略) 理收集范围, (略) 有集聚 (略) 理后排放,推动潭江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特此通知。
江门 (略)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吴阳怡,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