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5月20日公告了以下2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
联系地址: (略) 民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室(A08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告日期 | 批复文号 |
1 | 榆神热电多源固废生态化应用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 (略) | (略) 榆阳区榆阳高新区汽车园板块E1-02-02号地块 | 报告表 | 陕西绿洲 (略) | 2024.5.20 | 榆区环审发〔2024〕37号 |
2 | 榆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 (略) 榆阳区卫生健康局 | (略) 榆 (略) 9号 | 报告表 | 榆林卓 (略) | 2024.5.20 | 榆区环审发〔2024〕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