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社会慈善捐赠,剩余为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4263.14m2,建筑面积1467.04m2,主要新建1栋养老服务中心,配套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宁县李俊镇,东至李俊路,北至育才路,南侧为李俊镇人民政府
2.3招标范围:李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6月20日至 2023年 6 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民政局
地 址:永宁县
联系人:杨万林
电 话:*
招标代理: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南熏东路金茂巷15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电 话:*
2023年 6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