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根据《鄱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 鄱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竣工验收,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申请退还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或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鄱阳县劳动监察局,0793-*。如公示期内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全额退还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企业 |
1 | 鄱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 | (略) (略) |
鄱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