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定县优健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独山县下司镇贬桶方解石开采项目、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定县优健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独山县下司镇贬桶方解石开采项目、 (略)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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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定县优健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昌明镇猛安村野鸭塘 | 贵定县优 (略) | 贵州安诚晟景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昌明镇猛安村野鸭塘(地理坐标:107°9′57.58″,26°24′7.08″),项目使用原有的木料仓储用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300m2,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0.*元,占总投资的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不涉及土建施工,仅需要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装修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通风换气、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措施,以减轻施工中的环境污染和改善施工室内环境;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砂石、水泥等物料的,应当密闭运输、车身清洁,不得超载和裸露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于周边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合理施工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施工期废油漆桶交由供货厂家集中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可利用部分送往合法堆存场堆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堆放及卸载粉尘 原料堆放采取篷布遮盖防止起尘,文明作业,减少物料转运次数,降低卸料落差,项目原料主要块状物,无粉料,故原料存放及卸载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无组织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新建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2)破碎、粉碎和造粒粉尘 该工序均在密闭厂房进行,经厂房阻挡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设排气筒,产生的粉尘均呈无组织排放在厂房内,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物料输送粉尘 物料输送过程中通过传输带输送物料,输送带为密封管道,故项目只有进料口、出料口处有粉尘散逸,为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量不大。及时清扫,保持车间清洁,以防止二次起尘污染,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4)烘干废气 本项目厂区建设1套烘干设备,烘干工序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作为热源,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表2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于周边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安装减震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3)收集的不合格产品回用于制粒工序再利用。 |
2 | 独山县下司镇贬桶方解石开采项目 | 独山县下司镇贬桶 | 独山县 (略) | 贵州诚甄环境 (略) | 本项目为露天采矿山,采矿权范围由19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3805km2,开采标高为+1050m~+943.0m,生产规模为*t/a;办公生活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km2。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22年6月16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黔南环罚决(独)字〔2022〕06号>,已缴纳罚款。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面,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时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量。 (略) ,车辆驶离工地前清洗轮胎及车身。合理组织施工,新增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食宿均在各自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托现有的卫生间,如厕粪污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合理布局,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土石方区域平衡,剥离表土均直接利用作为后期绿化覆土,应就近集中堆放至厂区临时的表土堆场,为下阶段场地绿化覆土做准备;建筑垃圾中废弃的碎砖石、残渣、弃土等就地处置,作填筑地基用,包装物回收利用或销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运送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运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避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结合本项目施工期占地、土地破坏情况,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 6.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各场地施工过程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熟化土壤集中堆存,用于后期绿化用土。施工完毕,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7.对独山县下司镇新同村拉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不外排,在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柴油存储区、沉淀池均采取防渗措施,并且设置事故池;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①钻孔粉尘采用湿式钻孔工艺,且钻机自带除尘器,喷淋降尘处理;②爆破粉尘采用炮被覆盖,爆破完成后及时进行喷淋降尘处理;③排土场粉尘设置挡土墙和喷洒降尘,下雨天采用防雨篷布遮挡措施;④储装运场地装卸粉尘采取洒水措施增加湿度,并且在堆场区安装雾炮机和喷淋降尘设施进行降尘,四周设置围 (略) ;⑤运输粉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加 (略) 及转载点进行喷淋降尘;⑥露天采场一采区、二采区粉尘采用喷淋设施和雾炮机进行降尘。⑦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正常使用的状态,运输车辆应控制好时速,严禁怠速,布设绿化区域,产生的废气得到净化,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防尘用水产品带走或挥发;初期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采用无纺布+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无纺布+防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采区噪声:矿区周边植被丰富、四周为山体,噪声来源于潜孔钻、挖掘机和载重汽车,产生较大的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限值车速、禁止鸣笛和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减低开采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工业场地噪声:工业场地噪声主要为空压机、载重汽车、水泵和装载机等设备噪声,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加强场内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建设,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形成一定高度的吸声林带,加强绿化降噪。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后期闭矿复垦;废石外售附近砖厂使用;沉淀池底泥(渣)通过清掏后与废石一起外售附近砖厂使用;生活垃圾生产厂区合理设置垃圾桶统一分类收集后,运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存储在危废暂存间,对可以利用的废机油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不能利用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柴油储罐清罐泥渣委托有专业清油罐理资质的清理单位进行清理,每次清理过程中产生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7.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场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场地周围及空闲地加强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木,防治工业场地粉尘外逸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8.对独山县下司镇新同村拉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开采中不会破坏到地下暗河,应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进行开采,杜绝破坏地下暗河而影响饮用水源点。 (三)闭矿期 在保护自然景观的前提下,逐步作好采矿的生态恢复工作。服务期满后,应暂时保留矿区排水沟及沉淀池收集场地雨水,对生产厂房、采场等废弃场地进行整治利用,进行植被恢复。 |
3 | (略)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独山县麻尾镇泗亭村(麻尾工业园区) | (略) | 贵州亿源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独山县麻尾镇泗亭村(麻尾工业园区)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107.*°E,25.*°N。 (略) 1#~8#*kVA全封闭电炉(锰硅合金)尾气作为气源,新建80台560kW内燃机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属于其他电力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6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面 (略) ,定时清扫现场、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车辆轮胎清洗、道路保养时等会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期间修建临时废水集中收集沉淀池(5m3),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生活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合理施工布局等措施后,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回收价值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转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经净化后的矿热尾气(主要含CO、氢气)在内燃机燃烧产生尾气,内燃机尾气集中收集后经内径0.7m,高15m排气筒(一期1#排气筒、二期2#排气筒)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烟温、流速、烟气湿度等,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颗粒物和NOx排放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排放限值(NOx:0.46g/kW.h,颗粒物:0.01g/kW.h)。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55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t/d,采用絮凝沉淀+AO二级生化+MBR膜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处理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表2标准(直接排放)的要求后回用作为铁合金冲渣补充水。技改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2m3/d,目前污水处理站尚有处理余量,本项目新增员工食宿均依托现有厂区办公生活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这些设备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转,将高噪设备全部安放于房间内部,对设备底座按照减振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经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机组前过滤器灰渣(不含焦油)与水淬渣一起外售给水泥厂,废过滤芯收集后外销废旧资源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进行活化后再包装运回发电站进行二次利用(不在厂区进行离子交换树脂活化)。 (2)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现有危废库,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并验收。 |
报批稿 | 贵定县优健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下司镇贬桶方解石开采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定县优健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下司镇贬桶方解石开采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略) 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o9tpX3oTf_22M_nzxvy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