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玉溪玖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07 11:00:00
招标主体:玉溪*璋工程监理
招标联系人:卢超
招标联系人方式:*
招标联系邮箱:*@*ldcgroup.com
招标联系地址: (略) 昌源中路同丰中心20楼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玉溪*璋项目二标段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无
项目简介:工程名称:玉溪*璋项目二标段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地址: (略) 红龙路与大坝路交叉口东北侧玉溪东风水库旁。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3㎡,玉溪*璋项目二标段建面为10.9万㎡;
付款条件:1、监理费用支付:委托人审核、拨付款项制度:每月自1日至25日逢周一、三付款,其中6月、12 月自1日至15日逢周一、三付款,当符合以下付款条件时,监理人出具《合同项目付款通知》,并按委托人《工程付款作业指引》的流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收到拨款通知后进行审批,拨款通过审批后7天内以转账方式拨付至监理人合同账户。1.1 监理人进场后,委托人在监理期的每隔三个月,第四个月5号前支付上季的监理酬金,每季度支付额度计算公式:季度监理酬金=合同监理酬金/监理服务月数×3个月。当季度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价80%(不含延期监理费用)时,暂停支付进度款。1.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全部监理与结算资料移交委托人、结算完成之后 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支付3%尾款。1.3 如因政府原因、不可抗力或委托人经营需要暂停工程的,委托人有权在书面通知监理人后暂停监理业务,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期,监理服务期暂停计算,监理费用暂停计付。1.4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中扣收。2、本工程由于受到资金、设计修改变更、施工图延误等非监理人的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含免费服务期合计3个月)延期超期的,从延期当月起计,委托人另向监理人按实际人员每月支付附加工作报酬的80%;附加工作报酬按附件计价方式执行(不足20天不计,超过20天而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延期监理费用的结算按上述第2.2条方式执行。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