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扎囊县城区沿江大道新建工 (略) 扎囊县县城,道路共分为3段,A段(主线)设计道路全长1476.959米,路幅宽度19米(5m人行道+9.0m车行道+5m人行道),起点接S101(现更名为G349),终点与现有道路相交, (略) 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B段(支线1)设计道路全长66.748米,起点与本次设计的A段相交,终点接沿江大道,路幅宽度12米(2.5m人行道+7.0m车行道+2.5m人行道), (略) 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C段设计道路全长441米,起点与本次设计的A段相交,终点接羊嘎路,路幅宽度16米(3.5m人行道+9.0m车行道+3.5m人行道), (略) 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工程实际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道路工程(沿江大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绿化)、辅助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日,扎囊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县城沿江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扎政发[2015]216号)。
(2)**日,西藏山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对扎囊县县城沿江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山国土资审[2015]119号);
(3)**日,山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4)**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沿江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扎发改发[2015]181号)。
(5)**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沿江大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扎发改发[2016]8号)。
(6)2015年11月,受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 (略) 编制《扎囊县城区沿江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2月完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
(7)**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5]4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8)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2018年5月建设完成,工程投入运行。
(9)2018年7月,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扎囊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 (略) 组织了扎囊县城区沿江大道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扎囊县城区沿江大道新建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名单附后)。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日至**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扎囊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珠
联系电话:*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金珠西路189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891-*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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