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扎塘路,终点位于哲木路,建 (略) 支路,道路全长389.448m,标准道路宽度12m(2.5m人行道+7.0m车行道+2.5m人行道),全路段设计时速20km/h。
全线路基开挖土石方13220.5m3,填方8810.5m3,弃方4010m3,运往沿江大道东侧低洼地区填筑。工程实际总投资4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5万元,占比4.11%。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车行道、人行道)、辅助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场地。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5年11月,山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2)2015年11月,西藏扎囊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扎囊县纵支路工程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扎国土资发[2015]90号);
(3)2015年11月,受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 (略) 编制《扎囊县城区纵支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4)**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纵支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扎发改发[2015]184号);
(5)**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纵支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扎发改发[2016]13号);
(6)**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5]3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7)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2017年10月建设完成,工程投入运行;
(8)**日,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扎囊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 (略) 组织了扎囊县城区纵支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扎囊县城区纵支路新建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道路绿化工程养护,督促临时工程的恢复工作。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日至**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本次扎囊县城区纵支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扎囊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联系人:欧珠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 (略) 西藏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89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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