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平邑高效电池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 (略)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平邑高效电池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 (略)
五、代理机构:北京 (略)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特别提示* 二次招标相比首次招标,放宽了如下内容:1、公告资格要求中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放宽了金额要求;2、第三章商务评分标准调整,放宽了企业业绩、人员业绩评审得分。取消了如下内容:1、公告资格要求中取消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2、取消了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新增加了暂估价内容。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全期规划内的一期项目,包含本项目电池及与之配套的必要系统工程、组件车间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用地约189.04亩,拟建设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危废/化学品库、污水站、动力站、特气站、大宗气站、氨气/笑气站、硅烷站、35kV 预制舱工程、门卫、地磅、室外工程等内容,拟新建建筑面积约*㎡。本次招标包含了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3GW高效电池车间/2GW高效组件车间及其配套系统工程的全期设计。用地约189.04亩,包含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危废/化学品库、综合仓库、固废库、污水站、动力站、特气站、大宗气站、氨气/笑气站、硅烷站、35kV预制舱工程、综合楼、门卫、地磅、室外工程等整体厂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工程施工:电池及与之配套的必要系统工程、组件车间土建。包含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危废/化学品库、污水站、动力站、特气站、大宗气站、氨气/笑气站、硅烷站、35kV 预制舱工程、门卫、地磅、室外工程等整体设计范围内的一期全部内容,同时招标文件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均须满足。 (3)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协助发包人办理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等,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证等)。 (4)含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艺设备的场内搬运及二次配,利旧设备的跨区域拆除、搬运、安装,配合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等,不含工艺设备采购。 (5)竣工验收资料的办理(需满足当地政府等要求)直至交付使用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为准。《现场踏勘特别提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D中内容)仅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重难点内容,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略) 平邑县开发区。
九、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开工后95天内完成电池及组件车间封顶、土建施工;开工后27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F中工期进度相关要求。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2年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太阳能电池项目或面板显示器件项目或半导体芯片项目的设计或 EPC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证明,包含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提供业绩为EPC业绩,合同中须体现设计合同金额,如合同中未体现设计合同金额,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为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太阳能电池项目或面板显示器件项目或半导体芯片项目的已完成施工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合同包含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2)如提供业绩为EPC业绩,合同中须体现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未体现施工合同金额,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为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 (略) 2024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承担过太阳能电池项目或面板显示器件项目或半导体芯片项目施工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2)所设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到2024年09月18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 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略) 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3939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略) 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 (略) 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 (略) 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 (略) 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 (略) 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略) 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 (略) | 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地址: (略) 石景山区银 (略) 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戴露儿 | 联系人:袁超、马一鸣 |
电话:010-*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63.com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18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