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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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港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港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港 (略) 建设项 (略) (略) 南水 (略) 636号号3栋1楼A1,计划加工碳钢五金件半成品50t/a、不锈钢五金件半成品80t/a、合页半成品#件/a、沙律机半成品#套/a,占地面积为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