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五玠坊
二、申请事项:分期规划核实方案
三、建设单位:玉溪万 (略)
四、设计单位:重庆长厦 (略)
五、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1日
六、意见反映电话:0877-*
七、项目情况简介:五玠坊项目位于红塔区珊瑚路以东,南北大街以西,凤凰路以北。玉溪万 (略) 于2021年7月26日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红塔区*号), (略) 政道路分为两个地块,1号地块位于珊瑚路以东,南北大街以西,凤凰路以北,用地面积42711.85平方米(64.07亩),拟建9栋高层住宅(17F-32F),1栋商业建筑(2F),临街面设置沿街商业(1F-2F),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486.12平方米;2号地块位于珊瑚路与玉带路交叉口以北,用地面积21469.91平方米(32.2亩),拟建6栋高层住宅(26F-33F),临街面设置沿街商业(2F),总建筑面积*.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357.16平方米。
八、项目分期规划核实方案情况简介:该项目尚在施工建设中,根据《 (略) 关于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相关规定,2023年1月11日建设单位提交了《关于五玠坊项目规划分期验收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分三期进行规划核实(具体范围线详见附件2),并征求业主意见,其中一期为2号地块整体于2023年5月25日办理规划核实;二期为1号地下室和地块上1、2、3、5、S1、S2、S3、S5栋建筑于2024年2月20日办理规划核实;三期为1号地上6、7、8、9、10、S6、S7、S8、S9、S10栋建筑于2025年3月30日办理规划核实。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规划核实工作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玉自然资城规〔2023〕1号)“分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期,首期建设用地不得小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如确需分期超过2期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可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后合理确定分期期数。”为优化营商环境,统筹项目建设现状、房屋售卖及回迁安置交房,2023年3月 (略) 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优化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分期方案,项目分二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2023年4月 (略) 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项目分两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首期办理1号地块地下室及地上1、2、3、5、S1、S2、S3、S5栋建筑和2号地块整体,二期办理1号地上6、7、8、9、10、S6、S7、S8、S9、S10栋建筑,分期方案有效办理时限为2023年至2024年12月。现建设单位已按照会议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分期方案为二期(具体范围线详见附件3)。
同时,项目批准规划设计方案为两个地块整体规划,办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规划设计方案中社区卫生服务、 (略) 、社区用房、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室内)、机动车位为1、2号地块合并建设规划技术指标。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规划核实工作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玉自然资城规〔2023〕1号)要求,该分期方案中无法在首期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在首期建设范围内设置与首期住户数量匹配的临时服务点(具体设置位置及规模详见附件4);物业管理、老年人服务设施、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已在首期配建;方案中2号地块31个机动车位纳入1号地块西北侧地面布置(具体设置位置详见附件5),首期规划验收时,为满足2号地块业主停车需求,将31个机动车由原可售的卖业主车位临时调整至1号地块西南侧8栋前访客车位布置(具体设置位置详见附件5)。31个机动车位位置临时调整和临时服务点设置仅为项目整体验收前过渡使用,不涉及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永久性调整。项目整体办理规划核实时,机动车位位置与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须与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相符(具体设置位置及规模详见附件4、5),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方办理该项目建设规划核实意见。
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分期方案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相关图件资料
附件1:规划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附件2:申请分三期规划核实总图
附件3:分两期办理规划核实总图及地下室平面图
附件4:规划批准规划设计方案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临时服务点位置规模
附件5:规划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机动车位位置及1号地块机动车位临时调整位置
附件6:征询业主意见汇总表
附件7:五玠坊项目分期规划核验征询意见表
注:因网站图幅限制无法放大图件,如有需要,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身份证明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