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天自规出告字〔2024〕10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总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石梁镇*、02、03地块 | 天台县石梁镇区东北侧 | * | 商业(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住宅 | 0.6-1.16 | ≤* | ≤55% | ≥1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60 | * |
1、地 (略) 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其他费用。 2、高端温泉酒店(含温泉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自持运营须满10年以上,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整体转让,产权不可分割。其他配套商业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含地下建筑),自持运营须满3年后方可转让,允许分幢登记产权。 3、高端温泉酒店大堂和集中客房结顶后,可售物业方可按规定办理预售审批。 4、土地中标单位须无偿代 (略) (略) 、绿化景观、停车设施等用地面积*平方米,无偿代建地块外白沙溪景观提升项目,建安工程投资要求详见《石梁镇*、02、03区块项目监管协议》。 5、具体建设内容按天自资规条〔2024〕11号文件,并满足《石梁镇*、02、03区块项目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 |
地块共分10个子地块,子地块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地块号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0101 | 9984 | 商业用地 | ≤2.3 | ≤* | ≥15 | ≤55 | ≤24 |
0102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5 | ≤* | ≥25 | ≤35 | ≤54 |
0105 | 9188 | 商业用地 | ≤1.0 | ≤9188 | ≥15 | ≤45 | ≤24 |
0106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1 | ≤* | ≥25 | ≤35 | ≤24 |
0201 | 8449 | 商业用地 | ≤1.3 | ≤* | ≥15 | ≤55 | ≤24 |
0202 | * | 商业用地 | ≤1.1 | ≤* | ≥15 | ≤50 | ≤24 |
0203 | * | 商业用地/文化用地 | ≤1.5 | ≤* | ≥20 | ≤50 | ≤24 |
0204 | * | 商业用地/文化用地 | ≤1.2 | ≤* | ≥20 | ≤50 | ≤24 |
0206 | * | 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0.6 | ≤6496 | ≥20 | ≤35 | ≤24 |
0301 | * | 商业用地 | ≤0.8 | ≤* | ≥25 | ≤40 | ≤2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天台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如竞得人为非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2个月内在天台县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成立新公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中心) 进行。申请人可通过http://**进入浙江省自然 (略) 。
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湖 (略) 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00。
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浏 (略) 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 (略) 上竞买。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到自然资源局四楼财务室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土地出让金一期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支付50%,二期在合同签订一年内交齐全部余款。
八、现场咨询: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土地利用科(天台县赤城街 (略) 111号;咨询电话:0576-*)。
石梁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
(略) 络技术咨询QQ:*
数字证书技术咨询:400-0878-198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