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县人民医院使用Ⅱ类血管造影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县人民医院使用Ⅱ类血管造影机项目
地点: (略) 兴县县城新区蔚汾北路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新建1台血管造影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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