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MS-MFX-2024-CG001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路沿石3300m,新建沥青混凝土地坪5812㎡,新建室外地坪540㎡,新建压膜混凝4853㎡,换填种植土22000㎡,新建挡土墙365m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主要为修建道路两旁人行道、停车场及换填土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 (略) 提供半年内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5)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原件或电子证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尼雅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东路48号四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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