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TYF-JZXTP-2024-001
项目名称:民丰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数量: 8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民丰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编制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完成所有服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时,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设计*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工程咨询单位名录,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是联合体投标是否提供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
是否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略) 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资信证明);
是否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完税证明(新成立 (略) 可按实际发生提供);
是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 (略) 可不提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声明函;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声明函;
联合体主体与成员相互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联合体任何一方来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其中一方是否以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采购)(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7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拓 (略)
地 址: (略) 屯垦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