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贞丰县鲁花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贞丰县鲁花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贞 (略) 建设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鲁花水库坝址位于黔西南州贞丰县鲁容乡鲁花村北盘江一级左右支流鲁容河上游,工程等别为 IV 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正常蓄水位579.00m,总库容*m3,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m3,死库容 21.*m3,兴利库容 81.*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水库主要开发任务为以灌溉为主、兼顾乡镇供水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
邮箱:*@*q.con
贞 (略) 建设站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