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略) 楚雄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预算75.3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实施条件,云南元大 (略) (略) 楚雄州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楚雄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YDZSH*。
2.3 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供应商,采购码包机、带计重手动液压叉车(油泵车)、5千瓦汽油发电机、移动式加湿器(采购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的全新产品,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设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上限控制单价 | 上限控制 总价 | 使用部门 |
一标段 | 码包机(7米) | 台 | 13 | 29000 | * | 28568 | * | 烟叶生产经营科、县(市)分公司 |
带计重手动液压叉车(油泵车) | 台 | 4 | 5000 | 20000 | 5000 | 20000 | 烟叶生产经营科 | |
汽油发电机(5千瓦) | 台 | 4 | 9000 | 36000 | 8111 | 32444 | 各县(市)分公司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二标段 | 移动式加湿器(超声波) | 台 | 40 | 8000 | * | 8000 | * | 各县(市)分公司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备注: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 |
2.4 交货期: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交货地点: (略) 技术中心、烟叶生产经营科(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387号)、各县(市)烟草分公司下属各烟叶收购站(点)。
2.6 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的全新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货商“黑名单”或被采取禁入措施〕。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履行与招标人或者与其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 (略) 楚雄办事处(地址: (略) (略) 开发区三期私营城13-17号地(宏强酒店6楼))获取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负。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上述资料原件经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查。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0时30分;
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楚雄州公司(会议室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4日10时30分;
7.2 开标地点: (略) 楚雄州公司(会议室另行通知);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
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楚雄州公司
地 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34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78)*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楚雄办事处地址: (略) (略) 开发区三期私营城13-17号地(宏强酒店6楼)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871)*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