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要求,我单位拟遴选一家维修 (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单位。为做好遴选维修单位有关工作,现就汕头 (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预算采购项目进行预算询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持有有效的经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范围;或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维修大客车的经营范围,同时可以容纳大客车停放的场所;
(3)企 (略) (略) (略) 设立维修服务点。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可自制表格,对本项目所有维修服务要求进行报价。(可参考附件1进行填写报价)
(2)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0:00前填妥报价表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邮箱地址:*@*ttp://**。
此询价函仅为确定项目初步预算之用,非正式招标采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4-#
附件:汽车定点维修配件及工费报价表(中小型汽车、大客车).doc
汕头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