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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约800吨
800吨 起拍价:--
(略) 拍卖会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4月4日10:3 (略) 黄浦区乔家路2号( (略)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办拍卖会(现场网络同步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币种:人民币】
1、煤炭,重量约800吨【保证金50万元】
存放于崇明堡镇锚地“舟晨12船”。拍卖标的煤炭按单价结算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后进行过磅,多退少补。
二、咨询、看样事项:
咨询电话:021-*、* 联系人:朱先生
咨询地点: (略) 徐汇区龙吴路1333弄75号3楼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4日(节假日除外)
拍卖地点: (略) 黄浦区乔家路2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当 (略) 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2、现场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2023年4月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网络竞买人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及竞拍登记手续(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并须于2023年4月3日16时前到帐,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
账户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5、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6、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拍卖频道)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 (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
(略) 物资拍卖须知
1.本拍卖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定所制定。
2.竞买人是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交有效的单位证照,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参加竞拍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人于规定期限内交付保证金,凭收据领取号牌。
3.竞买人进入拍卖场, (略) 规定和业务程序。
4.我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拍品的介绍或检测报告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品的质量、性能、成分、含量、热值等均以看样为准。竞买人事先应认真看样、咨询,拍后无悔。未看样、咨询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5.买受人提取拍品后需自行进行必要的检测检验。我公司不承担买受人因使用未经检测检验的拍品而遭受损失的民事责任。
6.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开通网络同步拍卖时,可用网络出价),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但不受递增一档限制。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出价,以拍卖师击槌确定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7.竞买人竞拍成功后, (略) 该拍品成交总额3%的拍卖佣金。
8.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签名应与领取号牌的竞买人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授权,以登记领取号牌的竞买人为权利、义务人),并按拍卖成交价付款,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付清后原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保证金。如买受人携款不足,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 (略) 帐户, (略) 出具的有关资料文件自行办理提货手续,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按特别规定)提清物品,提货时的装卸、运输、出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逾期所产生的全部存放费由买受人承担。
10.买受人在提货时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政策,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11.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进款方式全额退还。
12.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3.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扰拍卖师主持正常的竞投活动,更不能采取操纵,垄断竞投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4.若竞买人有违反本须知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拍卖资格,没收保证金,同时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15、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16、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 (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略) 物资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按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还应提交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还应提交竞买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场拍卖会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竞买人于在2023年4月3日 (略) ( (略) 徐汇区龙吴路1333弄75号3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6时前到账)。网络竞买人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及竞拍登记手续(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并须于2023年4月3日16时前到帐,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
2、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同步频道)
3、我公司账户: (略)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煤炭,重量约800吨,按单价结算拍卖成交价,现存放于“舟晨12船”,停靠于崇明堡镇锚地。货物重量为估算所得,拍卖标的以现况为准,拍卖成交后进行过磅,多退少补。拍卖标的无法组织实地看样,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至本司( (略) 徐汇区龙吴路1333弄75号3楼)看小样。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品质请各竞买人以看小样为准。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卖标的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单价不予调整。
5、拍卖成交后,我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来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4月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及3%拍卖佣金以银行 (略) 账户(付款人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逾期视作违约,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付清后原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保证金。我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
7、如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8、该拍品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因存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无法使用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提供该拍品的原始购入发票。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
9、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我公司和委托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成分、含量、热值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等仅供参考,以拍卖标的物提货时当日的实际现状为准。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拍品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参与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一旦参与竞价某拍品,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愿承担 (略) 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10、委托人、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自行对其拍卖成交的拍品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使用和销售,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11、提货范围、拍卖标的存放地点、提货范围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1)提货地点 (略) 范围内。本次拍卖标的存放于“舟晨12船”,崇明堡镇锚地。
(2)提货方式不限。运输、过驳、码头等所有涉及提货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方承担。买受人自行联系锚地看护方沟通卸货事宜并支付开船费等相关费用。提货期间需满足海事等相关涉海单位的法规要求。
(3)买受人除佣金及成交价款外,自成交次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未完成提货期间的船舶锚地看管费用(8000元/天)。提货时涉及到的移舶费、拖轮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联系船务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提货期间所涉及到的移舶费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费、油料、卸货、过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尽快完成提货,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3日前)提清所有标的。如逾期提货,每日向买受人另行收取成交价款的1‰逾期费及因延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及管理费,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逾期20个工作日以上将视为自行放弃提货,委托方有权不再接受提货并自行处置标的物,买受人所支付款项也不予退还。买受人须自行联系提货地靠泊卸货事宜,并须按照提货地海事等涉海单位的相关法规要求作业,承担因提货而发生的装卸、运输等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上标的如有关税等其他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充分注意上述风险。
(5)买受人须将提货方式、卸货地点等信息于2023年4月4日 (略) 。提货码头 (略) 范围内。提货过驳时有24小时全方位的视频监控,进入提货区域时必须遵守该区域内各项安全、保密等规定,接受监督、服从指挥,不得擅自进入不相干的区域,提货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按要求领取并盖章签字提货单(提货单一式三联)、需签署《提货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后方能提货,所竞得的标的物的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方及拍卖人无关。提货期间所涉及到的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费、油料、卸货、过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提货完毕后及时将三方盖章签字的提货单一联送至拍卖方。
1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方能提货,标的所有权及风险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委托人指定地点办理标的提取手续,持委托人开具的《交接单》于至拍品存放地与委托人的保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承担该拍品因提货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品拆卸、出库、运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3、买受人须于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提取所有拍卖标的,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方能退还提货保证金,提货保证金在提清所有标的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14、买受人提货时须遵从拍品存放地工作监督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品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并应严格遵守对拍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以及遵守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不得随意拆卸、破坏、盗取存放建筑物固定装修、灯饰、大门等拍品范围以外的设施设备。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
15、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16、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