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02 09:30:00,更正为:2023-06-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02 09:30:00,更正为:2023-06-15 09:30:00。
一、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7.报价要求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更正为“(一)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总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员工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工资及法定休假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②社会保险;③法定计提费用(包含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④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费用;⑤税金;⑥行政办公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等其他费用。各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将①至⑥一一计入投标总报价,如未列明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员工工资
(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略) 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100元/月/人。
(2)延时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延时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5倍计算并支付,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延时加班要求结合其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实际情况计算并填报延时加班工资。(本项目每日延时加班涉及岗位分别为:保洁岗(含护工及其他岗位)25人,运送岗6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岗4人,工程维修岗2人,停车场岗1人,管理人员岗1人。以上岗位每月每人延时加班工作时间按15小时计算)
(3)休息日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资按日工资的2倍计算并支付。(本项目休息日当日在岗总人数不低于108人,分别为保洁岗(含护工及其他岗位)不低于72人,运送岗不低于10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岗不低于3人,工程维修岗位不低于8人,导医岗不少于3人,停车场岗不少于10人,管理人员不低于2人, 以上人员休息日每人每日加班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以上休息日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调休,本项目工作日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366人。)
(4)法定休假日工资
法定休假日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按基本工资÷21.75天×11天×3倍×人数。(本项目法定节假日当日在岗总人数不低于108人。分别为保洁岗(含护工及其他岗位)不低于72人,运送岗不低于10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岗不低于3人,工程维修岗位不低于8人,导医岗不少于3人,停车场岗不少于10人,管理人员不低于2人。以上人员法定节假日每人每日加班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在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2)社会保险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 (略) 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基数 (略) 最新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
3)法定计提费用
(1)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的有关规定如下: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比例。
《 (略)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的有关规定如下: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投标人根据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其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实际情况计算并填报住房公积金费用。
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略) 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略) 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管委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第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4)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
(1)投标人自行配备现场办公所需的电脑、投影仪、复印机、扫描仪、打印办公等设备、耗材、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和物品。投标人办公低值易耗品,办公、秩序维护、环境维护所需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负责所有有关环境保洁所需的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PE手套、橡胶手套、各类医疗垃圾口袋、生活垃圾口袋、洗涤剂、洗衣粉、方拖、排拖、圆拖、扫把、洁厕剂、各色毛巾、水桶、生活垃圾桶、口罩、手套、钢丝球、卫生球、不锈钢光亮剂、棚梯、消毒剂等)。投标人须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具、物资清单》中的工具和物资等,保证投标人能够顺利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各项工作,且至少满足以上配置的最低数量。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具有智能中央运送功能的信息化软件及配套硬件,并能够可靠使用。投标人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机器设备清单》的设备,保证投标人能够顺利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各项工作,且至少满足以上配置的最低数量。
(3)服装费: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每人冬季、夏季和春秋季各2套工作服装,每人共计6套工作服装。
5) 税金
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比例,其余附加税包含在以上各项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可能发生的变化。(说明:明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6)行政办公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等其他费用
在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
序号 | 费用类别 | 数量 | 期限 | 平均单价 | 年报价 | |
1 | 员工 工资 | 基本工资 | X人 | 12个月 | XX元/月*人 | XX元 |
延时加班、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工资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2 | 社会保险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3 | 法定计提费用 |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教育经费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住房公积金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4 | 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5 | 税金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6 | 行政办公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 | 1项 | 12个月 | / | XX元 | |
7 | …… | …… | …… | …… | XX元 | |
投标报价(报价合计) | XX元 |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注意: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
(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要有分项报价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表格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
(4) 若供应商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
其余更正事项详见附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6)招标文件更正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6429[2023]01405,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妇女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吉雄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