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受理了吴兴村外村酒家新建中式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中式餐项目 | |||||
建设单位 | 吴兴村外村酒家 | |||||
建设地点 | (略) 环城东路263号 | |||||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 项目总营业面积为186平方米,经营种类为中式餐。 | |||||
公示时间 | 2013.11.27—12.5 | 文件性质 | 登记表 | |||
联系人 | 林兰、胡畅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
邮寄地址 | (略) 长兴路1 (略) 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