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略) 医疗 (略) 申请办理临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审查完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略) 医疗 (略)
2.经营地址:赣江新区直管区永丰垦殖场长兴村(永修县殡仪馆西南侧)
3.法定代表人:舒琴
二、许可内容
1.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2.经营类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感染性废物HW01(841-001-01)、损伤性废物HW01(841-002-01)、病理性废物HW01(841-003-01)、化学性废物HW01(841-004-01)、药物性废物HW01(841-005-01)。
3.经营规模:18250吨/年。
4.经营期限:1年。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办事项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组
联系电话:0791-*
地址: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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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