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山西长治潞州区长虹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 (略) (略) 山西长治潞州区长虹 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山 (略) 潞州区北董村西侧 800m 处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天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长治潞州区长虹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307-*-89-01-*), (略) 潞州区北董村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号主变1台,容量为63MVA,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三)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站内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做好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地面全部硬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