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文件精神,2023年 (略) (略) (略) 制定了《“培育家庭农场、改善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部分支持11家新型经营主体,共有10家农场申报成功。
经项目单位申请,2024年11月13日兴化 (略) 组织专家对10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培育家庭农场、改善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项目进行评审验收,11月19日又进行了复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 (略) (略) (种植业科)联系,我们对当事人所有投诉信息将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0523-*;
邮箱:*@*q.com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