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2024年9月11日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软骨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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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10/20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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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软骨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软骨素项目 | (略) 高青经济开发 (略) 与开泰 (略) 口 (略) 东 | 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 | 山东省资源 (略) | 租赁500m2办公楼一座,1500m2厂房一座,购置清洗釜、煮料釜、提取釜、过滤马槽、微滤/超滤/纳滤设备、喷雾干燥塔、烘箱、粉碎机等设备,生产软骨素粗品300t/a。 |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有组织主要为蒸煮废气、投料废气、醇沉废气、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烘干废气、干燥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一般固废贮存区废气。蒸煮废气、投料废气、干燥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醇沉废气、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 粉碎、筛分及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及一般固废贮存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分别经四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粉状物料、盐酸投料未被收集的废气,污水处 理站各水池及设备未被收集的异味等,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 HCl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HCl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醇以 VOCs 计,有组织排 放的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原料清洗废水、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 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及循环排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A级标准和 (略) 接管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动物油脂、骨渣、滤渣、蛋白粉、废滤布、废滤膜、废布袋、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氢氧化钠、*醇、盐酸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含汞废灯管等。其中氢氧化钠内包装袋、*醇、盐酸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汞废灯管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其他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外售综合利用或资源化利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和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过滤马槽、离心机、粉碎机、冷却塔、风机、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污水池、事故池、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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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软骨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软骨素项目 | (略) 高青经济开发 (略) 与开泰 (略) 口 (略) 东 | 康华生物科技(高青)有限公司 | 山东省资源 (略) | 租赁500m2办公楼一座,1500m2厂房一座,购置清洗釜、煮料釜、提取釜、过滤马槽、微滤/超滤/纳滤设备、喷雾干燥塔、烘箱、粉碎机等设备,生产软骨素粗品300t/a。 |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有组织主要为蒸煮废气、投料废气、醇沉废气、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烘干废气、干燥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一般固废贮存区废气。蒸煮废气、投料废气、干燥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醇沉废气、蒸馏不凝气、离心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 粉碎、筛分及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及一般固废贮存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分别经四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粉状物料、盐酸投料未被收集的废气,污水处 理站各水池及设备未被收集的异味等,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 HCl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HCl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醇以 VOCs 计,有组织排 放的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原料清洗废水、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 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及循环排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表1A级标准和 (略) 接管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动物油脂、骨渣、滤渣、蛋白粉、废滤布、废滤膜、废布袋、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氢氧化钠、*醇、盐酸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含汞废灯管等。其中氢氧化钠内包装袋、*醇、盐酸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汞废灯管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其他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外售综合利用或资源化利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和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过滤马槽、离心机、粉碎机、冷却塔、风机、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污水池、事故池、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