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辽阳盛达 (略) 年处理加工工业固废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 日至2023年 2 月21 日。
一、项目名称:辽阳盛达 (略) 年处理加工工业固废10万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刘二堡镇喇叭村
三、建设单位:辽阳盛达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沧州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22年1月7日取得《辽阳盛达 (略) 年处理加工高炉收尘灰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的批复,文号为辽县行审发[2022]22号。建设过程中发现,年处理加工高炉收尘灰3万吨无法满足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所以需要提高产能,故重新报批环评。
本次重新报批的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5000m2,设置2条生产线,主要有2台回转窑(φ2.6*45.0m),8座沉降室,12座表面冷却室,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脱硝设备及1座氧化镁脱硫塔。年处理高炉收尘灰7万吨、瓦斯泥1.5万吨、化纤泥1.5万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