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福建绿洲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1号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兰水亮 | ||
项目名称 | 福建绿洲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福建绿洲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福建绿洲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二期建筑面积10937平方米,其中:建设物化车间1800平方米、稳定化固化车间770平方米,预处理车间1000平方米,物化罐区1057平方米,暂存库2730平方米、宿舍楼3600平方米(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安全填埋场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试验检测装置,稳定化固化配套设施、渗滤液处理自套设施,地磅及配套设施、物化配套设施、DMF处理设备等。 |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刘铭 | 工程师 | |
报告书编写人 | 肖锦辉 | 工程师 | |
魏强 | 工程师 | ||
苏标志 | —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飞灰、粉煤灰、PAC、PAM混合粉尘)、活性炭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生产性毒物:1,2-二氯*烷、氨、苯、*苯、二*苯(全部异构体)、*苯、苯*烯、*酸*酯、*酸*酯、*酮、**酮(2-*酮)、苯胺、*烯腈、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氯*烷、硝基苯、二硝基*苯、二氧化硫、二氧化锡(按Sn计)、苯酚、氟化氢(按F计)、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铬酸盐(按Cr计)、重铬酸盐(按Cr计)、汞-金属汞(蒸气)、环氧氯*烷、*苯-2,4-二异氰酸酯(TDI)、*醇、*硫醇、*醛、可溶性镍化合物、邻苯二*酸酐、磷酸、硫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氯*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铅尘、氢醌、氢氧化钠、氰化氢(按CN计)、氰化物(按CN计)、溶剂汽油、三氯*烯、三氧化铬(按Cr计)、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四氯化碳、碳酸钠、锑及其化合物(按Sb计)、铜尘、氧化钙、氧化锌、一氧化碳、*二醇、*醚、*酸*烯酯、异*醇、正己烷。 检测结果: 通过风险评估,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化辅材料容 2、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3、补充完善辅助用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