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 (略) (略) (略) 木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木制品加工迁建项目位于 (略) (略) 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15号(木 (略) 内), (略) (略) (略)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租赁恒源(福建) (略) 11#厂房作为生产、办公用地,租赁面积为6000 m2,从事木制品加工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木制品900 m3。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略) 木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 (略) 可行。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性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15号(木 (略) 内)
联系人:林先生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公示单位: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