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略) 南浔区 (略) 委托, (略) 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
2、项目内容:以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分布为基础,按照“能并则并”的原则,强化水资源与土地资源匹配、骨干工程与水源工程配套、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同步、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灌区建设与水文化建设融合,将南浔区水土资源条件适宜、灌溉发展潜力大的西部平原地区整体规划成1个中型灌区。通过建设水源保障体系、灌排工程体系、管理改革体系、数字支撑体系等“四个体系”提高灌溉保证率。水源保障工程:泵站拆建68座、泵站提升88座、排灌闸站改建7座、排灌闸站新(重)建22座;灌排通畅工程:衬砌护岸35.0km、新建灌排渠5.0km;深化灌区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开展水利投融资模式、落实“两费”、创建节水型灌区、依标开展运行管护等;数字化提升工程:用水量测339处、闸站自动化10处、机埠自动化195处、运行管理系统1套、灌区信息化调度中心1处。
3、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4、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5、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6、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湖州 (略)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