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7:39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09: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4.(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汉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略)、(略) | ||
采购单位 |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号华夏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静/0591-(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汉铭/0591-(略)、(略) | ||
附件: | |||
附件1 | 1、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Y-2024-302
项目名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44.(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材配送。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邀请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经营无亏损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7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无围标串标情形的承诺函;3.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方式:(1) 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异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3.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 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陈云、(略)成宗/0591-(略))、负责人(唐丽玉、吴晓君、李水清、游莲钦/0591-(略))。
5、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 (略) 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6、本公告的采购人名称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地址: (略) (略) 1号华夏大厦
联系方式:林静/05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汉铭/0591-(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 话: 0591-(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