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略) 江苏华电扬州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90兆瓦)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江苏华电扬州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90兆瓦)110千伏送出工程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小纪镇境内
3、建设单位:国 (略)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通凯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首先进 (略) 工程的杆塔施工,待杆塔新建完成后,挂设导线,开 (略) 进行搭接,最后 (略) T接 (略) ,总工期预计为3个月,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施工,具体施工包括以下2个部分:
(1)新 (略) 施工
(略) 施工内容包括塔基施工、杆塔组立施工和架线施工三个阶段,塔基施工包括表土剥离、基坑开挖、余土弃渣的堆放以及预制混凝土浇筑,其中位于坑塘的塔基在施工前需建设围堰,围堰施工包括清理围堰底部杂物等、填筑填料、抽水等,杆塔组立施工采用分解组塔的施工方法,架线施工采用张力架线方式,在展放导线过程中,展放导引绳一般由人工完成。
(2) (略) 施工
(略) 施工内容包括导线开断、导线搭接等。导线开断施工包括用拉线锚住现有导线、将现有导线拉至新塔挂线点、开断导线等,导线搭接施工包括附件安装、导线压接、跳线安装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充分利 (略) 运输设备、材料等,减少临时用地;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用地采取钢板、彩条布等铺垫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恢复原状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在坑塘中进行塔基施工时需做好泥浆排放,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废弃泥浆,避免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 (略) ,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时采用密 (略) 遮盖;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及时清运;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110k (略) 通过保证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布置方式,降 (略)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根据设计资料,确保本项目新纪~吴堡T接华电小纪光伏11 (略) (略) 导线对地面高度不小于14m;恢复110kV新吴7D1/新堡7D2线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0m;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 (略) 沿线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2)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110k (略) 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降 (略) 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3)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环境监测计划: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2024年3月28日